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規定,質檢總局對國內生產的日用消費品、建筑裝飾裝修材料、食品、農業生產資料、工業生產資料等28類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遼寧、江蘇、江西、山東、廣東、貴州等9個省、直轄市18家企業生產的18種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絲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絲》GB/T 5223-2002標準的要求,對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絲產品的抗拉強度、規定非比例伸長應力、最大力總伸長率、松弛率、反復彎曲、基圓直徑、外輪廓直徑、肋寬、導程、伸直性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2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規定非比例伸長應力、抗拉強度、松弛率項目。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遼寧、江蘇、江西、山東、廣東、貴州等9個省、直轄市18家企業生產的18種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絲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絲》GB/T 5223-2002標準的要求,對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絲產品的抗拉強度、規定非比例伸長應力、最大力總伸長率、松弛率、反復彎曲、基圓直徑、外輪廓直徑、肋寬、導程、伸直性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2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規定非比例伸長應力、抗拉強度、松弛率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