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省政府法制辦公布《安徽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條例(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散裝水泥是指不用包裝,直接通過專用裝備出廠、運輸、儲存和使用的水泥。發展散裝水泥,有利于減少袋裝水泥在裝卸、運輸及現場攪拌等過程中給周圍環境帶來的粉塵和噪音污染,并可節約水泥包裝所需木材。草案提出通過推廣應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促進散裝水泥發展。散裝水泥生產、儲存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相關設備的購置、維修等,符合相關規劃的,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在項目核準、用地、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使用等方面給予支持。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利用粉煤灰、工業尾礦等固體廢物達到國家規定要求的,經有關部門認定后,享受國家規定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稅收優惠。
草案明確,縣級以上政府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方便需求、有利環保的原則,編制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攪拌站布點方案。設立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攪拌站,應當符合布點方案,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新建、擴建、改建水泥生產項目,應當按照散裝水泥發放能力不低于80%的標準進行設計和同步建設。有關部門進行生產項目審查時,應當征求同級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意見;未達到發放能力要求的,不予核準。
散裝水泥是指不用包裝,直接通過專用裝備出廠、運輸、儲存和使用的水泥。發展散裝水泥,有利于減少袋裝水泥在裝卸、運輸及現場攪拌等過程中給周圍環境帶來的粉塵和噪音污染,并可節約水泥包裝所需木材。草案提出通過推廣應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促進散裝水泥發展。散裝水泥生產、儲存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相關設備的購置、維修等,符合相關規劃的,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在項目核準、用地、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使用等方面給予支持。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利用粉煤灰、工業尾礦等固體廢物達到國家規定要求的,經有關部門認定后,享受國家規定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稅收優惠。
草案明確,縣級以上政府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方便需求、有利環保的原則,編制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攪拌站布點方案。設立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攪拌站,應當符合布點方案,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新建、擴建、改建水泥生產項目,應當按照散裝水泥發放能力不低于80%的標準進行設計和同步建設。有關部門進行生產項目審查時,應當征求同級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意見;未達到發放能力要求的,不予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