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預拌商品混凝土行業快速發展時期出現的少數企業無資質生產和銷售混凝土、個別企業出借證照等問題,近日,天津市出臺了《關羽加強預拌商品混凝土行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加強預拌商品混凝土行業的市場準入管理和后續監管。
《通知》要求加強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預審管理,對擬建設攪拌站的立項、土地、規劃和環保等手續進行審查。審核合格的,由天津市建設交通違法給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預審合格通知書后,方可開工建設。凡符合建站條件并取得預審合格通知書的企業,應按照《預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建站標準》組織建設攪拌站。攪拌站占地面積不少于2.5萬平方米,場地規劃布局合理,行車運輸路線應路面硬化,非硬化區域應適當綠化。攪拌站硬設備完善的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規定,水、電等共用配套到位,不得隨意降低建設標準。攪拌站建成后,由天津市建設交通委委托市預拌混凝土管理中心組織專家,按照建站標準進行驗收,具備正常生產條件的,核發《建站驗收合格書》。企業應按《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的有關規定申請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并將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承包預審合格通知書和《建站驗收合格書》一并申報。審核合格的企業,由天津市建設交通委核發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證書。新設立的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應在去的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證書后方可從事商品混凝土生產和銷售等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