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快發展散裝水泥,強化節能減排,日前銅陵市出臺了《銅陵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定于明年7月1日實施,在全市推廣使用預拌砂漿。
據悉,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徽省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銅陵市實際,制定并出臺《銅陵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該《辦法》要求2013年7月1日起全市推廣使用預拌砂漿,其中政府投資的項目應當使用預拌砂漿,市區建成區范圍內凡建筑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或者工程總造價在3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應當使用預拌砂漿。2014年1月1日后市內所有建設項目禁止施工現場攪拌砂漿。
據了解,違反《辦法》規定,未使用預拌砂漿的,由經信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對建設單位處以每噸二百元的罰款,罰款最高數額不超過三萬元。屬于施工單位責任的,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同時,該《辦法》還鼓勵市民個人家庭裝修過程中使用干拌砂漿。
據悉,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徽省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銅陵市實際,制定并出臺《銅陵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該《辦法》要求2013年7月1日起全市推廣使用預拌砂漿,其中政府投資的項目應當使用預拌砂漿,市區建成區范圍內凡建筑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或者工程總造價在3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應當使用預拌砂漿。2014年1月1日后市內所有建設項目禁止施工現場攪拌砂漿。
據了解,違反《辦法》規定,未使用預拌砂漿的,由經信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對建設單位處以每噸二百元的罰款,罰款最高數額不超過三萬元。屬于施工單位責任的,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同時,該《辦法》還鼓勵市民個人家庭裝修過程中使用干拌砂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