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加強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見》(京建法【2011】3號)文件要求,注冊地、生產地不在北京市行政區域的預拌混凝土企業,必須在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建設工程所在地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備案,才能承攬北京市建設工程的預拌混凝土供應任務。施工企業不得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預拌混凝土企業簽訂采購混凝土合同。近期,北京住房城鄉建設委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部分區縣的建筑工程違規使用了未履行備案手續的外地生產的預拌混凝土。為確保預拌混凝土質量,該委決定組織開展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專項執法檢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檢查內容是對預拌混凝土企業和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外地預拌混凝土企業、在外地生產預拌混凝土向本市供應的本市預拌混凝土企業的備案情況及其預拌混凝土質量。
二、此次檢查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企業自查階段:2012年5月23日至5月31日,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和施工企業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情況進行自查。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對備案情況和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情況進行自查;施工企業要對預拌混凝土供應單位資質和備案情況進行重新確認,核實混凝土實際生產地是否在本市等信息。對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立即改正并上報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
(二)區縣監督復查階段:6月1日至6月7日,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根據企業自查情況對轄區內預拌混凝生產使用情況進行復查,要重點對外地預拌混凝土企業、在外地生產預拌混凝土向本市供應的本市預拌混凝土企業的備案情況和預拌混凝土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必須嚴肅處理。檢查結束后要在6月9日前將復查情況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三)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抽查階段:6月11日至6月17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專項檢查組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抽查。
(四)總結階段:6月18日至6月22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對專項檢查情況進行總結,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通報。
三、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預拌混凝土專項執法檢查,通過此次檢查工作,總結法規執行情況,查找管理漏洞,制定具體措施,切實落實管理責任。
(二)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要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堅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外地預拌混凝土企業違規向北京市供應混凝土的,要將違規行為通知屬地建設主管部門。
一、本次檢查內容是對預拌混凝土企業和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外地預拌混凝土企業、在外地生產預拌混凝土向本市供應的本市預拌混凝土企業的備案情況及其預拌混凝土質量。
二、此次檢查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企業自查階段:2012年5月23日至5月31日,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和施工企業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情況進行自查。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對備案情況和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情況進行自查;施工企業要對預拌混凝土供應單位資質和備案情況進行重新確認,核實混凝土實際生產地是否在本市等信息。對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立即改正并上報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
(二)區縣監督復查階段:6月1日至6月7日,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根據企業自查情況對轄區內預拌混凝生產使用情況進行復查,要重點對外地預拌混凝土企業、在外地生產預拌混凝土向本市供應的本市預拌混凝土企業的備案情況和預拌混凝土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必須嚴肅處理。檢查結束后要在6月9日前將復查情況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三)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抽查階段:6月11日至6月17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專項檢查組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抽查。
(四)總結階段:6月18日至6月22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對專項檢查情況進行總結,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通報。
三、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預拌混凝土專項執法檢查,通過此次檢查工作,總結法規執行情況,查找管理漏洞,制定具體措施,切實落實管理責任。
(二)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要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堅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外地預拌混凝土企業違規向北京市供應混凝土的,要將違規行為通知屬地建設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