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上午,商品混凝土分會在市質檢站四樓會議室召開了“商品混凝土管理工作會議”。會議分兩部分進行:一是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梁慈錦科長主持商品混凝土質量工作會議;二是由商品混凝土分會楊建新會長主持2011年度總結暨管理工作大會;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賴曉斌總工程師、質安科梁慈錦科長、毛建華副科長,市散裝辦游海燕副主任,市質檢站林奕禧副站長、許鍇副站長、劉雄鷹主任,斗門區和金灣區質檢站有關負責人,市建筑業協會陳典坤會長、分會楊建新會長以及全市商品混凝土企業法人代表、總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參加。
首先由市質檢站許鍇副站長作《2011年全市商品混凝土企業資質及質量大檢查的工作總結報告》,林奕禧副站長作商品混凝土質量管理重點及重要性的發言,市散裝辦游海燕副主任就貫徹市政府“80號令”進行了宣講,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賴曉斌總工程師作了總結發言。
分會楊建新會長代表理事會作了“2011年度商品混凝土分會工作總結”,楊會長還對實行“珠海市商品混凝土合同備案管理”進行了說明。為規范各會員企業在本市范圍內生產、銷售混凝土的行為使行業良性發展避免惡性競爭,提高行業產品的整體質量水平,各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承諾:
一、2012年1月1日起,對于新簽訂的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統一執行由協會制作的格式合同,對于報建驗收工程項目的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須在協會進行備案登記管理,具體辦法依據由協會發布的《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備案登記管理方案》。
二、拒絕銷售商品混凝土給已與其他企業簽訂混凝土購銷合同的工程項目,堅決擁護一個單位工程只使用一個企業的商品混凝土的基本規定。
三、拒絕使用氯離子含量超標的砂等不合格原材料生產商品混凝土,嚴格控制不合格產品進入建設工程領域。
四、積極配合珠海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站在工地現場抽取混凝土拌合物、運送回該站進行標準養護、于28天或設計齡期進行抗壓試驗。試驗結果視為平均值按市誠信行為動態管理辦法(珠府法【2010】706號)處理。
五、使用珠海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監測站認可的統一格式每批次《珠海市商品混凝土出廠合格證》,當單位工程主體結構完工后,應向采購方出具單位工程的混凝土試件強度統計分析報告。各企業參會代表還慎重簽署了《企業承諾書》,商品混凝土企業振業公司丁曉平總經理作了發言。
最后,毛建華副科長、許鍇副站長、劉雄鷹主任及市建筑業
協會陳典坤會長都分別作了重要講話。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