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30日通報9種產品監督抽查質量狀況,其中水泥產品實物質量合格率為98.3%。
本次抽查了廣州、惠州、河源、梅州、佛山、江門、湛江、茂名、陽江、中山、肇慶、東莞、云浮、清遠、韶關、汕頭等16個地市60家企業生產的水泥產品共60批次,經檢驗,合格52批次,產品抽樣批次合格率為86.7%;剔除僅包裝質量不合格7批次,產品實物質量合格率為98.3%。
本次抽查依據GB175-2007《通用硅酸鹽水泥》、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要求,對水泥的包裝質量、三氧化硫、氧化鎂、燒失量、氯離子、不溶物、凝結時間、安定性、強度和放射性核素限量等16項指標進行了檢驗和判定。
結果顯示,有7批次產品包裝質量不合格。主要表現為每袋凈含量和20袋總質量不合格。水泥每袋凈含量及20袋總質量是作為建筑施工的重要計量依據,在建筑施工中使用者往往不會對每袋凈含量及20袋總質量再次進行檢測,而是直接以袋數計算總量。如果水泥包裝質量不足,將導致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中水泥摻加量的不足,從而影響工程的建設質量和建筑安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個別企業有意識地降低袋重,短斤缺兩;二是企業為降低生產成本,使用假復膜塑編水泥包裝袋;三是企業出廠檢驗把關不嚴。
另外,有1批次產品28天抗壓強度不合格。28天抗壓強度不合格直接影響到建筑物的結構強度和安全使用性能。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業生產工藝落后;二是企業質量控制不嚴;三是企業過量摻入混合材料。
本次抽查了廣州、惠州、河源、梅州、佛山、江門、湛江、茂名、陽江、中山、肇慶、東莞、云浮、清遠、韶關、汕頭等16個地市60家企業生產的水泥產品共60批次,經檢驗,合格52批次,產品抽樣批次合格率為86.7%;剔除僅包裝質量不合格7批次,產品實物質量合格率為98.3%。
本次抽查依據GB175-2007《通用硅酸鹽水泥》、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要求,對水泥的包裝質量、三氧化硫、氧化鎂、燒失量、氯離子、不溶物、凝結時間、安定性、強度和放射性核素限量等16項指標進行了檢驗和判定。
結果顯示,有7批次產品包裝質量不合格。主要表現為每袋凈含量和20袋總質量不合格。水泥每袋凈含量及20袋總質量是作為建筑施工的重要計量依據,在建筑施工中使用者往往不會對每袋凈含量及20袋總質量再次進行檢測,而是直接以袋數計算總量。如果水泥包裝質量不足,將導致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中水泥摻加量的不足,從而影響工程的建設質量和建筑安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個別企業有意識地降低袋重,短斤缺兩;二是企業為降低生產成本,使用假復膜塑編水泥包裝袋;三是企業出廠檢驗把關不嚴。
另外,有1批次產品28天抗壓強度不合格。28天抗壓強度不合格直接影響到建筑物的結構強度和安全使用性能。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業生產工藝落后;二是企業質量控制不嚴;三是企業過量摻入混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