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支持、全方位主動服務青海省“十二五”重大戰略工程——東部城市群建設,近日,省國土資源廳率先于全省各廳局部門,出臺《關于支持東部城市群建設的政策措施》,從7個方面切實提高國土資源對以西寧為中心的東部城市群建設的保障力度和服務能力。
加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指導力度。加快西寧市和海東各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及報批工作。凡納入東部城市群建設規劃的項目,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時統籌安排;對已批準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而新項目建設占地不符合已批規劃的,依照法定程序修改規劃,并報有審批權限的人民政府審批。
積極為東部城市群建設提供用地保障。從今年起適當增加西寧市、海東地區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確保東部城市群建設項目順利落地。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重點支持東部城市群建設中的公共服務設施、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不足時,在第四季度適當調劑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分配;在農用地征收轉用審批中的新增建設用地地塊,可一次性全部征收(用),再根據項目建設時序,分批次辦理農用地轉用報批手續;對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的地區,給予周轉指標配置的傾斜。
積極支持工業園區建設。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上報的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中,將列入東部城市群建設中各園區的建設用地指標予以單列并給予保障。
實施優惠的地價政策。各園區內的建設項目,基準地價按當地基準地價的80%執行,其中占用國有未利用地的,基準地價按當地基準地價的60%執行;工業項目的土地出讓價款只要不低于土地實際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土地出讓金、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相關費用之和即可。
積極支持東部富硒農業區建設。將農業富硒土壤勘查納入全省地質勘查總盤子,根據百萬畝土地整理開發重大項目進展情況,適時安排進行東部富硒農業土壤的地球化學調查。
建立建設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在項目可研階段提前介入,采取現場聯合辦公的形式,提高用地審查效率;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受理建設用地申請后,在18個工作日完成審查上報工作;在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正式受理報件后,州(地、市)國土資源局的審查時間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省國土資源廳對需報國務院審批的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需報省政府審批的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建設用地審批實行內部聯動會審制,將建設項目用地會審的具體內容與規劃調整方案、基本農田調整補劃方案、勘測界定報告驗收等審查程序,由各相關業務部門分別審查改為建設用地會審時一并審查,分別出具審查意見;在用地預審階段已審查通過的,在報批時不再進行審查。
及時提供土地產權保障服務。全力做好東部城市群建設的土地管理基礎工作,優先在西寧和海東各縣開展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權屬清查工作,及時調解權屬糾紛,明晰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產權;利用今、明年兩年時間先期完成東部城市群建設所涉及各縣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頒證工作。
加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指導力度。加快西寧市和海東各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及報批工作。凡納入東部城市群建設規劃的項目,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時統籌安排;對已批準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而新項目建設占地不符合已批規劃的,依照法定程序修改規劃,并報有審批權限的人民政府審批。
積極為東部城市群建設提供用地保障。從今年起適當增加西寧市、海東地區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確保東部城市群建設項目順利落地。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重點支持東部城市群建設中的公共服務設施、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不足時,在第四季度適當調劑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分配;在農用地征收轉用審批中的新增建設用地地塊,可一次性全部征收(用),再根據項目建設時序,分批次辦理農用地轉用報批手續;對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的地區,給予周轉指標配置的傾斜。
積極支持工業園區建設。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上報的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中,將列入東部城市群建設中各園區的建設用地指標予以單列并給予保障。
實施優惠的地價政策。各園區內的建設項目,基準地價按當地基準地價的80%執行,其中占用國有未利用地的,基準地價按當地基準地價的60%執行;工業項目的土地出讓價款只要不低于土地實際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土地出讓金、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相關費用之和即可。
積極支持東部富硒農業區建設。將農業富硒土壤勘查納入全省地質勘查總盤子,根據百萬畝土地整理開發重大項目進展情況,適時安排進行東部富硒農業土壤的地球化學調查。
建立建設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在項目可研階段提前介入,采取現場聯合辦公的形式,提高用地審查效率;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受理建設用地申請后,在18個工作日完成審查上報工作;在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正式受理報件后,州(地、市)國土資源局的審查時間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省國土資源廳對需報國務院審批的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需報省政府審批的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建設用地審批實行內部聯動會審制,將建設項目用地會審的具體內容與規劃調整方案、基本農田調整補劃方案、勘測界定報告驗收等審查程序,由各相關業務部門分別審查改為建設用地會審時一并審查,分別出具審查意見;在用地預審階段已審查通過的,在報批時不再進行審查。
及時提供土地產權保障服務。全力做好東部城市群建設的土地管理基礎工作,優先在西寧和海東各縣開展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權屬清查工作,及時調解權屬糾紛,明晰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產權;利用今、明年兩年時間先期完成東部城市群建設所涉及各縣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頒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