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鼓勵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發改環資[2006]1864號)的規定,市科工貿信委、財政委、國稅局和地稅局以及相關行業專家組成了市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委員會(以下簡稱認定委員會),對申請2010年第二批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的企業進行了審核。認定委員會擬同意將深圳市金鑫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8家企業認定為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增值稅優惠),將深圳市永順達建材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認定為資源綜合利用企業(企業所得稅優惠)。
現將擬認定企業名單公示。對上述企業如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同時簽署真實姓名或加蓋單位公章向市科工貿信委電力與資源綜合利用處反映意見。對反映的意見一經查實,將取消被反映企業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資格,匿名意見不予受理。
附件:2010年第二批資源綜合利用擬認定企業名單(增值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