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混凝土網
當前位置: 首頁 » 資訊 » 行業動態 » 正文

石家莊市區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最高罰兩萬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0-11-24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燕趙都市報
核心提示:石家莊市區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最高罰兩萬
  23日,從石家莊建設部門獲悉,修訂的《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于近日開始施行,按照新修訂的辦法規定,石家莊市區內建設工程施工作業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

  據悉,今年9月27日,省會對《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進行了修改:將第七條修改為:“市區內建設工程施工作業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同時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條:“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逾期仍未達到規定要求的,責令其停工整頓。”修訂后的《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 自2010年11月10日起施行。

  今后,石家莊市為全國第二批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城市,市區內所有建筑工程必須使用預拌砂漿(家裝等小型施工現場除外)。施工單位應按使用預拌砂漿投標和施工,使用已備案的產品,配置規定的預拌砂漿使用設施,施工現場不得設置攪拌機和堆放砂、水泥等。

  同時,建設單位應要求設計單位按照預拌砂漿的有關標準規范進行設計,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明確預拌砂漿的品種和等級。設計單位要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明確使用預拌砂漿,明確其品種和強度等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對使用預拌砂漿情況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強制性規定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予通過審查。  
  
  據悉,省會將依據新修訂的《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對市區內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的施工單位給予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對逾期仍未達到規定要求的,責令其停工整頓。
 
 
[ 資訊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違規舉報 ]  [ 關閉窗口 ]

 
0條 [查看全部]  相關評論

 
推薦企業

?2006-2016 混凝土網版權所有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國康路100號國際設計中心12樓 服務熱線:021-65983162

備案號: 滬ICP備09002744號-2 技術支持:上海砼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滬公網安備 31011002000482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九江市| 昌图县| 巴彦淖尔市| 博白县| 桦甸市| 安多县| 城步| 延寿县| 邹平县| 怀集县| 蓬溪县| 盐池县| 辛集市| 宁晋县| 靖安县| 界首市| 舟山市| 象山县| 丰县| 泰顺县| 九龙城区| 高雄市| 临高县| 象州县| 兰考县| 云和县| 尼勒克县| 中牟县| 平陆县| 星子县| 花莲县| 普安县| 虞城县| 交口县| 达尔| 老河口市| 铜鼓县| 山丹县| 云梦县| 交城县| 永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