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從石家莊建設部門獲悉,修訂的《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于近日開始施行,按照新修訂的辦法規定,石家莊市區內建設工程施工作業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
據悉,今年9月27日,省會對《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進行了修改:將第七條修改為:“市區內建設工程施工作業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同時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條:“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逾期仍未達到規定要求的,責令其停工整頓。”修訂后的《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 自2010年11月10日起施行。
今后,石家莊市為全國第二批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城市,市區內所有建筑工程必須使用預拌砂漿(家裝等小型施工現場除外)。施工單位應按使用預拌砂漿投標和施工,使用已備案的產品,配置規定的預拌砂漿使用設施,施工現場不得設置攪拌機和堆放砂、水泥等。
同時,建設單位應要求設計單位按照預拌砂漿的有關標準規范進行設計,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明確預拌砂漿的品種和等級。設計單位要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明確使用預拌砂漿,明確其品種和強度等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對使用預拌砂漿情況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強制性規定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予通過審查。
據悉,省會將依據新修訂的《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對市區內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的施工單位給予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對逾期仍未達到規定要求的,責令其停工整頓。
據悉,今年9月27日,省會對《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進行了修改:將第七條修改為:“市區內建設工程施工作業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同時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條:“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逾期仍未達到規定要求的,責令其停工整頓。”修訂后的《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 自2010年11月10日起施行。
今后,石家莊市為全國第二批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城市,市區內所有建筑工程必須使用預拌砂漿(家裝等小型施工現場除外)。施工單位應按使用預拌砂漿投標和施工,使用已備案的產品,配置規定的預拌砂漿使用設施,施工現場不得設置攪拌機和堆放砂、水泥等。
同時,建設單位應要求設計單位按照預拌砂漿的有關標準規范進行設計,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明確預拌砂漿的品種和等級。設計單位要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明確使用預拌砂漿,明確其品種和強度等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對使用預拌砂漿情況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強制性規定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予通過審查。
據悉,省會將依據新修訂的《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對市區內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的施工單位給予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對逾期仍未達到規定要求的,責令其停工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