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6月22日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了將于8月開始實施的《鄭州市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建設工程禁止使用黏土類墻體材料,所有墻體都要使用節能材料。
該辦法還鼓勵利用煤矸石、粉煤灰、鋼渣、尾礦等為原料開發、生產節能型新型墻體材料,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黏土類生產企業和生產線,但列入歷史文化保護的古建筑修繕等特殊建設工程除外。
據了解,施工單位如果使用黏土類墻體材料或不合格新型墻體材料建房,最高將會被處以3萬元罰款。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工作人員如果截留、擠占、挪用專項基金以及違規為使用黏土類墻體材料的不合格建設工程辦理設計審查、開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將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辦法還鼓勵利用煤矸石、粉煤灰、鋼渣、尾礦等為原料開發、生產節能型新型墻體材料,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黏土類生產企業和生產線,但列入歷史文化保護的古建筑修繕等特殊建設工程除外。
據了解,施工單位如果使用黏土類墻體材料或不合格新型墻體材料建房,最高將會被處以3萬元罰款。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工作人員如果截留、擠占、挪用專項基金以及違規為使用黏土類墻體材料的不合格建設工程辦理設計審查、開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將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