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就銀行系統全力支持節能減排工作,促進淘汰落后產能,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有關金融服務工作提出了具體指導意見。這份《意見》吹響了銀行業打造新型綠色銀行、發展綠色信貸的“集結號”,必將對調整經濟結構,發展綠色經濟產生積極推動作用。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銀行信貸為企業生存發展輸血供養,因而銀行業金融機構有能力、有義務通過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支持低碳經濟發展,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這既是銀行業實踐社會責任的體現,也是中國經濟健康發展的要求,更是金融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確保金融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取得實效的關鍵,是要把央行和銀監會的決策部署及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把信貸管理責任制落到實處。必須嚴格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對于違規發放的貸款,必須依法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
推動金融支持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首先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抓住關鍵環節,制定符合實際的有效措施,要有針對性地優化信貸結構管理,加強信貸結構調整,合理配置信貸資源。在金融制度層面上,要加強信貸政策的引導和督促,執行“赤道原則”,實施綠色金融,綜合運用金融政策、工具、手段,有保有壓,充分發揮金融的功能作用,確保“十一五”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目標的實現。
其次,要增強政策合力,注重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環境保護政策等宏觀經濟政策的協調配合,加強政府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交流和政策協調合作,在審批新的信貸項目和發債融資時,要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的市場準入要求,切實提高信貸政策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導向力。尤其要發揮好征信系統在促進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方面的激勵和約束作用,通過將企業環保審批、環保認證、環保事故等信息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進一步發揮征信系統的監督作用,扶優限劣,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為金融機構制定并實施綠色金融創造條件。
同時,要強化政策約束,建立金融支持節能減排的信貸投向分類原則,對產業結構調整目錄中的淘汰類項目,以及在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節能評估審查等方面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項目,堅決禁止新增任何形式的信貸支持,并積極采取措施收回和保護已放貸款,加快信貸退出步伐。對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和企業,則要積極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綜合利用信貸、債券、票據、股權等融資工具,創新引入節能減排項目保理融資方式,以及推廣環境責任保險業務等,發揮金融資源的導向和集聚作用。
可喜的是,目前我國的政策性銀行、國有大型商業銀行都已提高了環境準入門檻,力圖從源頭上切斷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無序發展和盲目擴張的資金鏈條,通過金融杠桿實現環保責任,實現產業結構調整、綠色經濟、科學發展的目標。并對市場潛力大、帶動能力強、吸收就業多、綜合效益好的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給予重點支持。
淘汰落后產能,既是一項緊迫任務,又是一項戰略任務。我們要充分認識到,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結構調整、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的最佳突破口;是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推進節能減排、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重大舉措;也是有效防范金融風險,規避結構調整中出現新的信貸風險的最佳選擇。金融業在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方面任重道遠,大有可為。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做好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把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認識到金融業的至關重要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嚴把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信貸關,全力支持做好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金融服務工作。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銀行信貸為企業生存發展輸血供養,因而銀行業金融機構有能力、有義務通過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支持低碳經濟發展,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這既是銀行業實踐社會責任的體現,也是中國經濟健康發展的要求,更是金融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確保金融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取得實效的關鍵,是要把央行和銀監會的決策部署及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把信貸管理責任制落到實處。必須嚴格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對于違規發放的貸款,必須依法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
推動金融支持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首先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抓住關鍵環節,制定符合實際的有效措施,要有針對性地優化信貸結構管理,加強信貸結構調整,合理配置信貸資源。在金融制度層面上,要加強信貸政策的引導和督促,執行“赤道原則”,實施綠色金融,綜合運用金融政策、工具、手段,有保有壓,充分發揮金融的功能作用,確保“十一五”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目標的實現。
其次,要增強政策合力,注重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環境保護政策等宏觀經濟政策的協調配合,加強政府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交流和政策協調合作,在審批新的信貸項目和發債融資時,要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的市場準入要求,切實提高信貸政策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導向力。尤其要發揮好征信系統在促進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方面的激勵和約束作用,通過將企業環保審批、環保認證、環保事故等信息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進一步發揮征信系統的監督作用,扶優限劣,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為金融機構制定并實施綠色金融創造條件。
同時,要強化政策約束,建立金融支持節能減排的信貸投向分類原則,對產業結構調整目錄中的淘汰類項目,以及在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節能評估審查等方面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項目,堅決禁止新增任何形式的信貸支持,并積極采取措施收回和保護已放貸款,加快信貸退出步伐。對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和企業,則要積極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綜合利用信貸、債券、票據、股權等融資工具,創新引入節能減排項目保理融資方式,以及推廣環境責任保險業務等,發揮金融資源的導向和集聚作用。
可喜的是,目前我國的政策性銀行、國有大型商業銀行都已提高了環境準入門檻,力圖從源頭上切斷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無序發展和盲目擴張的資金鏈條,通過金融杠桿實現環保責任,實現產業結構調整、綠色經濟、科學發展的目標。并對市場潛力大、帶動能力強、吸收就業多、綜合效益好的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給予重點支持。
淘汰落后產能,既是一項緊迫任務,又是一項戰略任務。我們要充分認識到,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結構調整、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的最佳突破口;是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推進節能減排、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重大舉措;也是有效防范金融風險,規避結構調整中出現新的信貸風險的最佳選擇。金融業在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方面任重道遠,大有可為。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做好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把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認識到金融業的至關重要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嚴把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信貸關,全力支持做好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金融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