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1月29日,浙江省政協十屆三次會議在杭州舉行。浙江省政協委員陳煥昌提出,對于目前建筑工程項目普遍存在的違法轉分包行為,必須堅決治理。據業內人士透露,在行業內,甚至包括行業管理部門都將轉分包視為行業潛規則。該建議一經提出,立刻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
轉分包嚴重影響工程質量
“從對多年來建筑市場上發生的工程質量問題的分析來看,違法轉分包致使沒有資質或沒有達到資質要求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實際承擔相關任務,使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未能實現工程質量目標。”陳煥昌表示。
“根據近年來的投資調查情況,目前工程建設領域違法轉分包問題十分嚴重。”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違法轉分包的普遍存在,顯然對構建有序、規范的建筑市場有著巨大的負面影響。
查處違法轉分包困難重重
轉分包問題在建筑市場上相當嚴重,且2009年中央也提出用兩年的時間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并要求對于發現的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依法加大處罰力度,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但是為何相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卻如此無力呢?
“目前判斷非法轉包行為的標準尚不清晰,這是查處違法轉分包行為困難的原因。”陳煥昌說。《建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但是,其中關于“全部工程”的說法過于籠統,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認定困難。
另外,從《建筑法》和《工程總承包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規定》的實際作用來看,其規定僅限于房屋建筑,對目前政府投資的交通、水利、市政等項目缺乏約束力。“目前技術分包和勞務分包成為違法分包的幌子,且在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下,違法轉分包的查處變得越發困難。”陳煥昌無奈地表示。
三管齊下攻克頑疾
對此,陳煥昌建議首先要制定違法轉分包行為認定辦法,明確違法轉分包行為認定標準。其次,完善責任機制,加強政府監管和公開問責。在明確建設單位監管責任的同時,防止違法轉分包,并對存在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的單位,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最后,全面建立和落實工程建設不良行為黑名單制度,建立企業誠信體系。
轉分包嚴重影響工程質量
“從對多年來建筑市場上發生的工程質量問題的分析來看,違法轉分包致使沒有資質或沒有達到資質要求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實際承擔相關任務,使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未能實現工程質量目標。”陳煥昌表示。
“根據近年來的投資調查情況,目前工程建設領域違法轉分包問題十分嚴重。”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違法轉分包的普遍存在,顯然對構建有序、規范的建筑市場有著巨大的負面影響。
查處違法轉分包困難重重
轉分包問題在建筑市場上相當嚴重,且2009年中央也提出用兩年的時間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并要求對于發現的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依法加大處罰力度,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但是為何相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卻如此無力呢?
“目前判斷非法轉包行為的標準尚不清晰,這是查處違法轉分包行為困難的原因。”陳煥昌說。《建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但是,其中關于“全部工程”的說法過于籠統,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認定困難。
另外,從《建筑法》和《工程總承包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規定》的實際作用來看,其規定僅限于房屋建筑,對目前政府投資的交通、水利、市政等項目缺乏約束力。“目前技術分包和勞務分包成為違法分包的幌子,且在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下,違法轉分包的查處變得越發困難。”陳煥昌無奈地表示。
三管齊下攻克頑疾
對此,陳煥昌建議首先要制定違法轉分包行為認定辦法,明確違法轉分包行為認定標準。其次,完善責任機制,加強政府監管和公開問責。在明確建設單位監管責任的同時,防止違法轉分包,并對存在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的單位,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最后,全面建立和落實工程建設不良行為黑名單制度,建立企業誠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