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管理,保證建設工程結構安全,規范混凝土攪拌車運輸,杜絕車輛輪胎帶泥上路和滴灑拋漏現象,確保以整潔的市容環境迎接2010年廣州亞運會、殘亞會勝利召開,根據市政府《關于發布2010年廣州亞運會殘亞會期間建設工地揚塵、噪聲控制措施的通告》、《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廣州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管理實施細則》、《廣東省散裝水泥管理規定》精神,結合廣州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綠色亞運”承諾和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保證工程質量和城市清潔秀麗環境為工作目標,加強管理,規范秩序。
(一)清查各生產企業資質狀況,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生產企業質量控制體系,嚴格生產過程質量管理,進一步加強對我市預拌混凝土的行業管理和質量監管,規范我市預拌混凝土市場秩序,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二)加強混凝土攪拌站和工地兩個源頭的管理,禁止攪拌車輪胎帶泥上路,并預防運輸途中出現滴灑拋漏現象,提高攪拌站、運輸車主及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的環保意識,從源頭上遏制攪拌車滴灑拋漏造成的路面污染。
二、實施時間及工作步驟
從2009年9月1日起分三個階段,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分步實施:
(一)宣傳準備階段(10月1日—10月30日):
通過多種途徑宣傳發動,讓混凝土企業、建筑工地、運輸單位了解整治工作內容,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二)整頓落實階段(11月1日—12月30日):
對照標準要求,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強混凝土企業、建筑工地管理,嚴把產品質量關;加強進出攪拌站和建筑工地車輛沖洗環節管理,防止運輸車滴灑拋漏行為發生,嚴厲查處各種違規行為。
(三)總結提升階段(2010年1月1日—2010年2月31日):
總結前階段的工作經驗,完善相關的管理制度,實現長效管理。
三、工作內容及相關要求
(一)工作內容
1、由市散裝水泥辦負責,各區(縣級市)散裝水泥辦配合,加強混凝土行業管理,對混凝土企業日常內控管理、生產技術人員、設備水平、市場信用、企業各項檔案(憑證)規范建設等方面進行檢查,加強企業內控制度建設;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資質進行清查,重點檢查混凝土生產企業是否按取得預拌混凝土資質范圍進行生產、經營;加強混凝土企業的日常考核,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將經營行為和產品質量納入企業的信用檔案,對存在嚴重質量和誠信問題的企業提請上級部門依法降低或撤銷資質,逐步建立廣州地區預拌混凝土企業產品質量和市場行為的誠信管理體系;督促混凝土攪拌站和運輸車主做好車輛出入攪拌站車輪清洗,采取有效措施防滴灑拋漏;負責處理好涉及混凝土企業的相關投訴。
2、由市質監站負責,各區(縣級市)質監站配合,進一步加強混凝土質量管理與質量控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充分利用現代網絡全程監控混凝土生產、運輸、使用過程,保證混凝土質量合格;加強對攪拌站混凝土質量抽檢,重點加強對水泥、砂、石、外加劑等原材料的進廠檢驗和復試;加強工地混凝土質量的監督抽檢,督促相關部門按要求做好試塊見證取樣;做好預拌混凝土施工現場的質量控制監督,監督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加強現場監督巡查,預防出現混凝土的質量事故;督促在建工地采取加強施工現場管理,規范施工作業的措施。
3、由市安監站負責,各區(縣級市)安監站配合,加強運輸車輛出入工地的清潔管理,督促建筑工地硬化車輛出入口地面,并要求相關單位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及泥漿沉淀和排水設施。
4、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各級城管執法機構配合,加強對運輸過程車輛滴灑拋漏行為的管理,督促攪拌車采取防泄漏措施,在規定地點卸放,保持整潔,并對帶泥上路以及滴灑拋漏車輛進行處罰。
(二)工作相關要求
1、整治工作由市建委工程督辦處負責綜合協調,質安處、建管處、法規處根據職責分工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2、市散裝水泥辦在亞運召開前每季度一次,會同市城管執法局、市質監站、市安監站進行混凝土質量和攪拌車滴灑拋漏行為的聯合檢查。
3、市散裝水泥辦匯總通報各次檢查情況,對檢查中發現違規的企業,第一次警告,并責令整改;第二次進行全市通報,并記錄不良行為;第三次責令停產停工整頓。
4、在整頓落實階段,由工程督辦處負責綜合協調,會市公安交警支隊、市市容環衛局等單位,組織開展一至兩次混凝土攪拌車運輸防灑漏專項執法檢查。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綠色亞運”承諾和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保證工程質量和城市清潔秀麗環境為工作目標,加強管理,規范秩序。
(一)清查各生產企業資質狀況,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生產企業質量控制體系,嚴格生產過程質量管理,進一步加強對我市預拌混凝土的行業管理和質量監管,規范我市預拌混凝土市場秩序,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二)加強混凝土攪拌站和工地兩個源頭的管理,禁止攪拌車輪胎帶泥上路,并預防運輸途中出現滴灑拋漏現象,提高攪拌站、運輸車主及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的環保意識,從源頭上遏制攪拌車滴灑拋漏造成的路面污染。
二、實施時間及工作步驟
從2009年9月1日起分三個階段,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分步實施:
(一)宣傳準備階段(10月1日—10月30日):
通過多種途徑宣傳發動,讓混凝土企業、建筑工地、運輸單位了解整治工作內容,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二)整頓落實階段(11月1日—12月30日):
對照標準要求,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強混凝土企業、建筑工地管理,嚴把產品質量關;加強進出攪拌站和建筑工地車輛沖洗環節管理,防止運輸車滴灑拋漏行為發生,嚴厲查處各種違規行為。
(三)總結提升階段(2010年1月1日—2010年2月31日):
總結前階段的工作經驗,完善相關的管理制度,實現長效管理。
三、工作內容及相關要求
(一)工作內容
1、由市散裝水泥辦負責,各區(縣級市)散裝水泥辦配合,加強混凝土行業管理,對混凝土企業日常內控管理、生產技術人員、設備水平、市場信用、企業各項檔案(憑證)規范建設等方面進行檢查,加強企業內控制度建設;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資質進行清查,重點檢查混凝土生產企業是否按取得預拌混凝土資質范圍進行生產、經營;加強混凝土企業的日常考核,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將經營行為和產品質量納入企業的信用檔案,對存在嚴重質量和誠信問題的企業提請上級部門依法降低或撤銷資質,逐步建立廣州地區預拌混凝土企業產品質量和市場行為的誠信管理體系;督促混凝土攪拌站和運輸車主做好車輛出入攪拌站車輪清洗,采取有效措施防滴灑拋漏;負責處理好涉及混凝土企業的相關投訴。
2、由市質監站負責,各區(縣級市)質監站配合,進一步加強混凝土質量管理與質量控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充分利用現代網絡全程監控混凝土生產、運輸、使用過程,保證混凝土質量合格;加強對攪拌站混凝土質量抽檢,重點加強對水泥、砂、石、外加劑等原材料的進廠檢驗和復試;加強工地混凝土質量的監督抽檢,督促相關部門按要求做好試塊見證取樣;做好預拌混凝土施工現場的質量控制監督,監督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加強現場監督巡查,預防出現混凝土的質量事故;督促在建工地采取加強施工現場管理,規范施工作業的措施。
3、由市安監站負責,各區(縣級市)安監站配合,加強運輸車輛出入工地的清潔管理,督促建筑工地硬化車輛出入口地面,并要求相關單位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及泥漿沉淀和排水設施。
4、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各級城管執法機構配合,加強對運輸過程車輛滴灑拋漏行為的管理,督促攪拌車采取防泄漏措施,在規定地點卸放,保持整潔,并對帶泥上路以及滴灑拋漏車輛進行處罰。
(二)工作相關要求
1、整治工作由市建委工程督辦處負責綜合協調,質安處、建管處、法規處根據職責分工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2、市散裝水泥辦在亞運召開前每季度一次,會同市城管執法局、市質監站、市安監站進行混凝土質量和攪拌車滴灑拋漏行為的聯合檢查。
3、市散裝水泥辦匯總通報各次檢查情況,對檢查中發現違規的企業,第一次警告,并責令整改;第二次進行全市通報,并記錄不良行為;第三次責令停產停工整頓。
4、在整頓落實階段,由工程督辦處負責綜合協調,會市公安交警支隊、市市容環衛局等單位,組織開展一至兩次混凝土攪拌車運輸防灑漏專項執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