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判斷是積極應對的前提
認真分析并正確把握國際、國內的經濟形勢,特別是中國目前的房地產的宏觀調控形勢,及國務院11月5日發布的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是建筑企業迎接挑戰和機遇的前提。從國際上看,美國次貸危機的發生,到金融危機,致使實體經濟受損,再反過來進一步加劇金融危機,從而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什么時候能夠走出金融危機,迎來經濟發展的復蘇階段,到目前為止還是一個未知數。從國內看,形勢同樣嚴峻。尤其是房地產市場。作為與房地產業最為直接的建筑業,必然無法獨善其身,會遭遇連鎖反應。而且,我們看到已經出現一些建筑企業由于無法及時收到工程款導致資金鏈斷裂,而無法繼續施工,許多外來務工人員不得不另覓工作或提早回家過年。所以,建筑企業首先要正確判斷當前的形勢。
房地產企業最大危險在資金鏈斷裂
在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之前,也就是今年七、八月份的時候,我們在和大型建筑企業召開座談會時,大家都認為,現在的房地產企業在19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之后,經過十年的發展,大部分企業已經完成了原始積累,并且成為房地產業和建筑業的航空母艦,資不抵債的情況不太可能會發生。所以,這次危機不太可能像1995、1996年的房地產危機那樣。但是到9月中旬的時候,一部分企業家已經發現了這次危機的嚴重性。這是一場建國以來前所未有的危機,它將不是一個簡單的資不抵債的問題,而是一個由于各種因素導致資金鏈斷裂的問題,正如《破產法》所規定的,衡量破產的標準是企業到期不能償還債務,而不是一個資不抵債的問題。
所以,建筑企業應該清楚地看到:雖然國家已經出臺了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廉租房建設支持力度,也調整了商業貸款的政策,但對房地產業項目貸款沒有松動,換言之房地產企業目前面臨的資金困難并沒有緩解。所以我認為從政策上把握房地產業春天的來臨,就要密切關注銀行對房地產流動資金貸款的松動。
要極端重視工程款問題的解決
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抓緊清理應收款。作為建筑企業而言,年前是資金最為緊張時期,而且,由于目前房地產形勢的不明朗性,更應該告知建筑企業及時收取應收款。應該在11月底12月初,切實落實進行今年的應收款工作。二是由于房地產企業資金鏈斷裂風險加大,施工企業原則上不承接帶資、墊資的項目,將資金風險降到最低。三是充分運用合同法286條所賦予的工程款優先受償權這一尚方寶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適用須在竣工驗收合格后六個月內提起方為有效,對于尚在有效期限內,且工程款無法收回的項目,建筑企業應積極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四是積極投入國家支持項目,如基礎設施建設、棚戶區的改造,廉租房的建設等。既響應國家政策,而且還能確保資金安全性。五是審查各在建項目,對于沒有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的項目,應綜合考慮,必要時采取暫緩施工的措施,避免過度資金墊入,增大資金風險。六是切實處理好各種應付款及民工工資,促進、保證社會和諧。
認真分析并正確把握國際、國內的經濟形勢,特別是中國目前的房地產的宏觀調控形勢,及國務院11月5日發布的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是建筑企業迎接挑戰和機遇的前提。從國際上看,美國次貸危機的發生,到金融危機,致使實體經濟受損,再反過來進一步加劇金融危機,從而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什么時候能夠走出金融危機,迎來經濟發展的復蘇階段,到目前為止還是一個未知數。從國內看,形勢同樣嚴峻。尤其是房地產市場。作為與房地產業最為直接的建筑業,必然無法獨善其身,會遭遇連鎖反應。而且,我們看到已經出現一些建筑企業由于無法及時收到工程款導致資金鏈斷裂,而無法繼續施工,許多外來務工人員不得不另覓工作或提早回家過年。所以,建筑企業首先要正確判斷當前的形勢。
房地產企業最大危險在資金鏈斷裂
在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之前,也就是今年七、八月份的時候,我們在和大型建筑企業召開座談會時,大家都認為,現在的房地產企業在19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之后,經過十年的發展,大部分企業已經完成了原始積累,并且成為房地產業和建筑業的航空母艦,資不抵債的情況不太可能會發生。所以,這次危機不太可能像1995、1996年的房地產危機那樣。但是到9月中旬的時候,一部分企業家已經發現了這次危機的嚴重性。這是一場建國以來前所未有的危機,它將不是一個簡單的資不抵債的問題,而是一個由于各種因素導致資金鏈斷裂的問題,正如《破產法》所規定的,衡量破產的標準是企業到期不能償還債務,而不是一個資不抵債的問題。
所以,建筑企業應該清楚地看到:雖然國家已經出臺了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廉租房建設支持力度,也調整了商業貸款的政策,但對房地產業項目貸款沒有松動,換言之房地產企業目前面臨的資金困難并沒有緩解。所以我認為從政策上把握房地產業春天的來臨,就要密切關注銀行對房地產流動資金貸款的松動。
要極端重視工程款問題的解決
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抓緊清理應收款。作為建筑企業而言,年前是資金最為緊張時期,而且,由于目前房地產形勢的不明朗性,更應該告知建筑企業及時收取應收款。應該在11月底12月初,切實落實進行今年的應收款工作。二是由于房地產企業資金鏈斷裂風險加大,施工企業原則上不承接帶資、墊資的項目,將資金風險降到最低。三是充分運用合同法286條所賦予的工程款優先受償權這一尚方寶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適用須在竣工驗收合格后六個月內提起方為有效,對于尚在有效期限內,且工程款無法收回的項目,建筑企業應積極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四是積極投入國家支持項目,如基礎設施建設、棚戶區的改造,廉租房的建設等。既響應國家政策,而且還能確保資金安全性。五是審查各在建項目,對于沒有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的項目,應綜合考慮,必要時采取暫緩施工的措施,避免過度資金墊入,增大資金風險。六是切實處理好各種應付款及民工工資,促進、保證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