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各級各類學校防震減災能力,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安全。近日,山西省運城市根據省政府下發的《山西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意見》精神,決定從今年起利用3年左右的時間,對全市中小學校的危房進行維修改造,2008年底前,徹底消除中小學校舍安全隱患。
這次中小學校危房排查維修改造,包括公辦、企業辦、民辦的小學、初中和普通高中范圍內的教學樓、學生宿舍、食堂、廁所、浴室等公共建筑設施,排查爭取做到縣不漏校、校不漏房。對中小學校舍排查要在對原有校舍危房面積進行核查的基礎上進行,特別是要將2001年以前建設的、被鑒定為危房且未經過維修、加固仍在使用的磚混結構的學校校舍,應作為排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排查中必須采取現場取樣檢測、結構實體無損檢測和建筑物結構可靠性鑒定檢測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鑒定。對于近年通過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工程建設或改造的校舍,凡是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符合國家規定建筑標準的,不納入此次中小學校舍排查范圍。
對于建在縣(市、區)或規模較大的縣鎮中小學校,可采用查看校舍設計圖紙、工程檔案等方法進行排查鑒定;對于規模較小或地處偏遠山區的中小學校,要通過實地踏勘、組織專家論證等方式對學校的每棟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進行逐項檢查。在校舍排查結果的基礎上,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中介機構,按照學校建筑的規范標準,科學準確地開展校舍結構安全鑒定工作,并出具校舍結構安全的鑒定報告,為科學制訂全市中小學校舍維修加固方案提供依據。
這次中小學校危房排查維修改造,包括公辦、企業辦、民辦的小學、初中和普通高中范圍內的教學樓、學生宿舍、食堂、廁所、浴室等公共建筑設施,排查爭取做到縣不漏校、校不漏房。對中小學校舍排查要在對原有校舍危房面積進行核查的基礎上進行,特別是要將2001年以前建設的、被鑒定為危房且未經過維修、加固仍在使用的磚混結構的學校校舍,應作為排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排查中必須采取現場取樣檢測、結構實體無損檢測和建筑物結構可靠性鑒定檢測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鑒定。對于近年通過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工程建設或改造的校舍,凡是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符合國家規定建筑標準的,不納入此次中小學校舍排查范圍。
對于建在縣(市、區)或規模較大的縣鎮中小學校,可采用查看校舍設計圖紙、工程檔案等方法進行排查鑒定;對于規模較小或地處偏遠山區的中小學校,要通過實地踏勘、組織專家論證等方式對學校的每棟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進行逐項檢查。在校舍排查結果的基礎上,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中介機構,按照學校建筑的規范標準,科學準確地開展校舍結構安全鑒定工作,并出具校舍結構安全的鑒定報告,為科學制訂全市中小學校舍維修加固方案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