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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品砂漿 推動節能新型產業升級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8-08-20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上海市建筑建材業市場管理總站 沈瑞德
核心提示:發展商品砂漿 推動節能新型產業升級

  混凝土商品化后,建筑物的結構安全性得到了進一步保證,但人們對建筑質量和施工環境的投訴仍居高不下。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建筑砂漿的質量難以保證,二是現場拌制砂漿時產生的揚塵污染影響周圍環境。隨著建筑產業的發展,建筑砂漿已成為建設工程中唯一未經工廠化加工而直接投入使用的材料。因此,建筑砂漿工業化生產是現代建筑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禁止現場攪拌,建設工程使用商品砂漿是建筑業的一次技術革命。

  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后,建設工程就應當使用商品砂漿。而商品砂漿作為一種環保型節能新材料,它的推廣使用,不僅可以提高工程質量、改善施工條件、提高勞動生產率,還有利于水泥散裝化的推行和粉煤灰等工業廢渣綜合利用,有利于其他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在建筑業的發展,更有利于城市的環境保護。使用商品砂漿是把上海建設成為資源節約型、生態環保型城市的重要途徑之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需要,是減少污染的重要措施,是進一步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的保證。同時,使用商品砂漿可提高散裝水泥使用率和粉煤灰綜合利用率,體現人本精神。

  研究開發適合我國國情的商品砂漿技術,是禁止現場攪拌的前提。上海推廣使用商品砂漿工作經歷了科研開發、試點應用和全面推廣三個階段,歷時10余年,至今已初見成效。

  堅持以科研為導向、因地制宜發展商品砂漿及其配套技術

  1994年上海市建科院在市建委立項,開始研制一種非石灰、非引氣型粉狀復合砂漿增塑材料,以期在砌筑和抹灰砂漿中全部取代石灰膏。經過一年多的努力,砂漿稠化粉終于研制成功。1999年7月《建筑砂漿工業化生產應用技術研究》課題正式立項,并于2000年完成了砂漿預拌化和干粉砂漿產品的研制。同年,根據上海市建委的要求,上海市建科院主編的《預拌砂漿生產與應用技術規程》和《干粉砂漿生產與應用技術規程》編制完成。同時市定額站完成了定額的編制。這些規程的出臺,統一了商品砂漿生產、施工和驗收的質量控制標準,使供需雙方在技術、管理和結算上有章可循。

  此后,在上海市委黨校、五州大廈等工程的建設中進行了商品砂漿的應用試點,為該成果全面推廣取得了寶貴經驗。隨著干粉砂漿使用量的不斷增加,我們又開展了干粉砂漿散裝化的研究工作。2005年下半年,由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投入開發的散裝干粉砂漿研究取得了實質性進展,在全國率先實現了散裝干粉砂漿物流系統國產化。該成果使商品砂漿從材料、配方、生產和物流的全過程形成了具有符合中國國情的商品砂漿生產與應用集成技術,使干粉砂漿的推廣應用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制定相關政策,推進建設工程使用商品砂漿工作

  為了在上海推廣使用商品砂漿,主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文件,為商品砂漿的發展、應用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在科研成果轉化和試點工程應用的基礎上,2002年上海市建委和市環保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在本市建設工程使用預拌(商品)砂漿的通知》,為上海正式推廣使用商品砂漿拉開了序幕。《通知》規定,從2003年起,分3個階段在全市建設工程中禁止現場攪拌砂漿,使用商品砂漿。

  為了適應本市建設工程用砂漿成品化、商品化的需要,保證商品砂漿的生產質量和工程質量,根據《上海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的要求,上海市建筑、建材業管理辦公室于2003年1月發布了《上海市預拌(商品)砂漿產品認定管理辦法》,規定了本市對建設工程用商品砂漿實行認定管理。凡建設工程所使用的商品砂漿,必須具備《上海市新型建設工程材料認定證書》和《上海市建設工程材料準用證》(2004年后改成《上海市建設工程材料備案證明》)。該項規定明確了市建筑、建材業管理辦公室為本市商品砂漿生產和使用的監督管理部門,出臺了生產企業申請認定的條件、要求、程序以及日常監督管理的辦法。

  2004年7月1日實施的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04)第23號《上海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是目前上海建設工程使用商品砂漿的主要地方法規。該《辦法》以規章的形式重申,為了防止建設工程的揚塵污染,建設工程應當使用商品砂漿,而且還明確了執法主體,規范了執法程序,制定了處罰條款。為了貫徹落實《辦法》,市建委和環保局聯合下發了《上海市建設工程使用預拌砂漿若干規定》,進一步強調了在本市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必須使用商品砂漿。

  2006年2月,上海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和上海市建材業管理辦公室又聯合頒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預拌(商品)砂漿推廣使用工作的通知》,就本市行政區域內進一步做好商品砂漿推廣使用作了相關規定,并將建設工程推廣使用商品砂漿工作納入了本市建筑建材業行政管理流程。

  2007年12月,為貫徹落實《商務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部、質檢總局、環保總局關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建設交通委、市經委、市環保局、市公安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本市限期禁止工程施工使用現場攪拌砂漿的通知》,明確規定:從2008年2月1日起,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施工禁止使用現場攪拌砂漿。

  積極培育市場,保障市場供應

  上海市從2000年就開始在建設工程推行試用商品砂漿工作,但由于未能建立起有效的市場培育機制和政府監管機制,直到2002年,沒有新增一家預拌(商品)砂漿生產企業,也沒有一個建設工程正式使用商品砂漿。

  2003年,商品砂漿實行新材料認定管理之后,上海的商品砂漿市場從無到有、從小到大,逐步發展壯大。上海建材集團下屬的上海水泥廠和浦東水泥廠,建工集團的長橋混凝土攪拌站等國營企業,以及一些較大規模的民營企業迅速崛起。他們采用國產技術和設備建立了一批年產10~20萬噸的干粉砂漿生產線。目前,通過專家評審和產品認定,具有《認定證書》和《備案證明》的生產企業已達56家,形成了年產960萬噸的商品砂漿生產能力。

  2006年,上海市對申請干粉砂漿產品認定的生產企業增加了散裝化的要求。凡不具備發放散裝干粉砂漿的企業,其產品不予認定。至今,上海市已有90%以上的企業進行了散裝干粉砂漿工藝線的改造,具備了年產400萬噸散裝干粉砂漿的生產能力。2006年,全市散裝干粉砂漿的供應量為32.8萬噸,占干粉砂漿總使用量的45%,同比增加了10倍以上。今年1~9月,散裝干粉砂漿的使用量達到了37.7萬噸,占干粉砂漿總使用量的60%。散裝干粉砂漿的質量、散裝物流設施的使用情況都得到了建設工程的認可,為上海全面推廣使用散裝干粉砂漿奠定了基礎。

  本市商品砂漿的使用量也逐年提高,2003年僅為5萬噸,2004年為50萬噸,2005年為90萬噸,2006年為92萬噸,大多數骨干企業出現了以散裝干粉砂漿為主的情況。上海國際環球貿易中心等一批標志性建筑使用商品砂漿后,工程質量明顯提高,工地環境得到改善,施工進度顯著加快。

  為確保商品砂漿產品質量,規范本市商品砂漿市場行為,確保商品砂漿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在市建筑、建材業管理辦公室的領導下,上海市相關管理部門對商品砂漿生產企業進行了日常監督,并對持證企業生產的商品砂漿產品進行抽樣檢查和現場檢測。2007年上半年,有8家商品砂漿生產企業因現場質量檢驗不合格數量較多而被有關部門曝光。有2家企業的產品經抽樣檢測不合格被要求整改。

  開展宣傳培訓,提高認識水平

  2004年,由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負責牽頭,上海市建筑建材業市場管理總站、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同濟大學、市建科院聯合編制了《商品砂漿技術與應用》培訓教材,上海市建筑建材業市場管理總站及部分區散辦先后舉辦了多期建設工程職業人員培訓班,培訓人數合計超過6000人,大大提高了相關人員對推廣使用商品砂漿的認識,為本市全面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創造了良好條件。

  今年,國家商務部要求上海市進一步推動建設工程全面禁止現場攪拌砂漿,使用商品砂漿,提高對商品砂漿節能減排的認識,加大宣傳力度,完成《發展預拌砂漿的節能減排效果及對散裝水泥發展的促進作用分析》課題的研究。目前,該課題研究工作已經完成。從研究成果看,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使用商品砂漿后,節能減排效果相當明顯。課題通過對商品砂漿和現場拌制砂漿的配合比進行比較分析,提出了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要求。還指出使用商品砂漿對實現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的積極作用。

  存在問題 

  雖然上海市在商品砂漿的技術開發和市場培育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要在本市全面推廣使用商品砂漿,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目前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管理機制不到位,執法力度不強,這給建設工程推廣使用商品砂漿帶來困難;二是目前大多數建設工程使用商品砂漿的積極性不高,仍以自拌為主,只采購少量商品砂漿以應付檢查;三是商品砂漿的市場培育與實際使用極不平衡,2006年商品砂漿的使用量還不到本市生產能力的10%,僅占上海建設工程年使用量1500萬噸的6%,一些原來具有生產商品砂漿資質的企業,有的放棄了資質,有的改行生產其他產品,有的甚至將企業虧本出售,嚴重挫傷了現有生產企業進行散裝干粉砂漿工藝線改造的積極性,也影響了社會資金向商品砂漿產業投資的信心;四是部分商品砂漿生產企業缺乏規范的管理體制,技術水平和售后服務有待進一步加強。

  今后工作展望

  鑒于當前建設工程使用商品砂漿中所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商務部、公安部、建設部、交通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等六部、局聯合頒布的《關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維護政策的嚴肅性,配合本市建筑節能工作的推進,今后將從以下幾方面開展“禁現”工作:

  (一)工作目標

  堅持科技創新,降低商品砂漿成本,努力開發具有不同功能的商品砂漿新產品,加快推進干粉砂漿散裝化,進一步加大建設工程使用商品砂漿的監督、檢查力度。從2008年起,在本市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全面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爭取到“十一五”末,建設工程商品砂漿使用率達到95%。

  (二)工作措施

  1、各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環保行政管理部門、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管理部門加強合作,形成合力,從源頭抓起,對建設工程的設計、審圖、工程招投標、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全過程進行層層把關,切實把本市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水泥砂漿和全面推廣使用商品砂漿的工作落到實處。

  2、著力推進干粉砂漿散裝化。全面完成普通干粉砂漿生產企業散裝化工藝改造。要求企業散裝設施能力達到80%以上,并配置相應的散裝干粉砂漿運輸及具有封閉攪拌裝置的流動罐。建立散裝干粉砂漿物流設施設備的租賃市場。

  3、進一步加大對建設工程未按規定使用商品砂漿的執法力度。將建設工程使用商品砂漿列入建設工程榮譽獎項和創建節約型工地的評選條件。對工程質量、建筑節能等進行日常檢查。對違反規定現場攪拌砂漿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法作出相應的處罰。 

  4、強化對商品砂漿市場的監督管理,對獲得《認定證書》的商品砂漿生產企業進行動態監督管理,包括對持證單位的監督抽查和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定期向社會公布,以確保商品砂漿產品質量。

  5、加大商品砂漿推廣使用的科研力度。一是開發滿足建設工程特殊需求的、具有不同功能、適應機械化施工的商品砂漿;二是研究進一步提高商品砂漿中固體廢棄物的摻量,降低商品砂漿生產成本,實現資源再生利用。

  6、進一步加強商品砂漿推廣使用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完善宣傳、培訓機制,組織提升從業人員的基本知識、操作技能、管理能力。

  繼預拌混凝土高速穩定發展之后,預拌砂漿已成為城市建筑業發展的一個新趨勢,對建筑業的技術進步具有深遠影響。發展建筑用預拌砂漿將對節能減排、減少環境污染、提高工程質量、方便施工起到重要作用。禁止施工現場攪拌砂漿,使用預拌砂漿必將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社會和諧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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