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4日宣布,2008年將安排270億元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推動節能減排工作。
其中,十大重點節能工程獎勵資金75億元;中西部地區城市管網建設獎勵資金70億元;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40億元;“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治理獎勵資金50億元;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及節能基礎工作等35億元。
此外,加上中央建設投資中安排的148億元,2008年中央財政共計安排418億元用于支持推進節能減排工作。
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介紹,目前財政部正在研究探索建立支持推進節能減排的長效機制,重點是抓緊研究出臺鼓勵節能減排的稅收政策,建立節能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制度,完善城市污水處理和排污收費制度,逐步達到治標治本,實現外部成本內部化,調動企業節能減排的積極性。
同時,研究運用市場手段或機制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包括實行排污權有償取得和交易制度;建立跨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全面推進礦業權有償取得和建立礦山企業礦區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以及研究建立碳交易制度。
418億
270億元的專項資金,加上中央建設投資中安排的148億元,2008年中央財政共有418億元用于節能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