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從浙江省法制辦了解到,浙江省已經在為建筑節能立規矩,《浙江省建筑節能管理辦法》將于近期出臺。
《浙江省建筑節能管理辦法》(草案)提出,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的節能設計和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工程,應當盡可能利用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其中,新建12層以下的建筑,應當將太陽能利用與建筑進行一體化設計。
作為建筑物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則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物圍護結構,確實需要改變建筑物圍護結構的,不得降低建筑節能標準。如果有違反,有關部門將責令其修復,并可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還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