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安部、建設部、交通部、質檢總局、環保總局等六部門于近日發布《關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商改發[2007]205號),要求北京、上海等127個中心城市在三年時間內,分期分批開展在施工現場禁止使用水泥攪拌砂漿工作,建設工程施工項目中推廣使用預拌砂漿。
禁止在城市施工現場攪拌砂漿、推廣使用預拌砂漿是保證建筑工程質量、提高建筑施工現代化水平、實現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文明施工的一項重要技術手段。早在2004年建設部就將預拌砂漿列為鼓勵推廣的建筑新技術。目前,在工業發達國家,預拌砂漿已得到廣泛應用,各種不同用途的砂漿品種已達到260多種。
日前,根據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2007年監督抽查計劃,省內水泥、預拌混凝土抽查合格率為96.7%。省內預拌混凝土合格率較高,用戶反響較好,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混凝土對遼寧省內的城建施工沒有影響。9月1日起,北京、上海等城市將第一批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砂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