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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工地混和水泥最高罰300元/噸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6-07-25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轉自《信息時報》  作者:中國混凝土網
核心提示:[粵]工地混和水泥最高罰300元/噸
      記者從剛剛結束的“2006年廣州國際建筑干混砂漿產品、添加劑、技術及設備高峰論壇”上獲悉,廣州市近期將出臺政策,強制推廣使用干混砂漿。目前,廣州城管綜合執法對“不按規定使用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的,按水泥實際用量每噸處以50元罰款”,新出臺的政策對不按規定使用“干混砂漿”將嚴厲處罰,將按水泥實際用量每噸處以100~3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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