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改善市容市貌,提高經濟和社會效益,今年起長興縣在全縣范圍內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
據介紹,預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據需要摻入的外加劑和摻合料等按一定比例,經攪拌站集中計量拌制后通過專用運輸車輛運至使用地點的混凝土拌合物。
雉城鎮中心城區東起杭寧高速公路、西至新長鐵路,北起合溪港、南至318國道范圍內的建設工程,縣級以上重點工程,以及煤山、泗安、和平三個中心鎮區域范圍內,一次性混凝土用量超過10立方米或工程總用量在200立方米以上新開工的建設工程項目,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其他區域外的建設工程,有條件的也應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為了更好地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合理利用資源,防止無序競爭和重復投資,預拌混凝土辦公室將做好行業發展規劃編制和信息發布工作,指導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新申辦的預拌混凝土企業按照國家規定辦理項目立項備案登記和企業設立的相關手續。
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建設工程,不得在施工現場設置混凝土攪拌機,有關部門不得批準其施工現場占道和占地堆放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對擅自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影響環境、交通和群眾生活的行為,縣公安、建設、城管、環保等行政主管部門和預拌混凝土辦公室將給予制止并及時糾正其行為。
此外,存在因道路交通原因,運送預拌混凝土專用車輛無法到達施工現場;因建設工程特殊需要,預拌混凝土企業無法生產;因其他原因確需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的,經同意后可以不使用預拌混凝土。但必須向縣預拌混凝土辦公室報告備案,預拌混凝土辦公室應及時對備案的工程進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