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治理嚴重的塵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重慶市將出臺《重慶市塵污染防治辦法》(以下簡稱為“《辦法》”)。專門立法防治塵污染,這在全國尚屬少見。近日,該法已經通過聽證。
該法詳細規定了工程建設、建(構)筑物拆除、物料堆放、植物種植、道路保潔、礦山開發、工業生產、餐飲經營等活動中的揚塵、粉塵、煙塵污染防治措施,將一些嚴重的塵污染禁止行為用法律形式加以明確,避免了以前對塵污染制止難、處罰難的狀況。
《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要在規定期限內淘汰塵污染嚴重的設備、技術;建筑工地周圍設置不低于1.8米的硬質密閉圍擋;進出口道路應當硬化處理;設置車輛清洗設施及配套的沉沙井,車輛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工地;露天堆放水泥、灰漿、灰膏等物料或48小時內不能清運的建筑垃圾,應當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閉圍欄并予以覆蓋;產生大量泥漿的施工,應當配備相應的泥漿池、泥漿溝,做到泥漿不外流,廢漿應當用密閉罐車外運;每日需用混凝土3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