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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5-04-29  來源:中國建材報  作者:徐清蓮
核心提示:佛山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
    佛山市南海區建設工作會議強調: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

    從目前佛山市南海區建設局召開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獲悉,佛山市已要求全面禁止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建筑工程使用的混凝土全部用商品混凝土取而代之。屆時,建筑工地上攪拌機噪音擾民,粉塵飛揚現象將逐漸消失。

    佛山早已列入全國124個限期禁止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城市名單,去年已經開始在部分建筑工程推廣使用商品混凝土使用率去年達到58%。

    按照此次要求,南海城區建設必須全部使用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如不用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的,將處以每立方米混凝土100元或每噸袋裝水泥300元,總額不超過30000元的罰款。如因交通,施工現場等特殊客觀條件限制,不能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必須由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報工程歸屬地的散裝水泥辦公室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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