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晚間,尖峰集團發布公告稱,擬以871萬元的價格收購金華峰聯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華峰聯”)持有的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尖峰水泥”)1.34%的股權。2013年8月14日,公司與金華峰聯在金華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
因金華峰聯是公司董事控制的企業,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本次交易構成了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本次關聯交易金額為871萬元,占公司2012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0.57%;對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至本次關聯交易為止,過去12個月內上市公司與同一關聯人或與不同關聯人之間交易類別相關的關聯交易未達到3000萬元以上,也未達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以上。本關聯交易需經董事會審議,但不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因金華峰聯是公司董事控制的企業,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本次交易構成了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本次關聯交易金額為871萬元,占公司2012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0.57%;對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至本次關聯交易為止,過去12個月內上市公司與同一關聯人或與不同關聯人之間交易類別相關的關聯交易未達到3000萬元以上,也未達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以上。本關聯交易需經董事會審議,但不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