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7日、29日,新快報《賺錢》刊發《中聯重科(行情,問診)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澄清?中聯重科印證舉報材料屬實核實?大客戶銷售數據與年報矛盾》等文。近日,中聯重科再度公告,回應本報上述報道,并解釋其去年營銷、財務數據及異常高企的退貨現象。公告中,中聯稱本報此前掌握的舉報材料并不是財務數據,但“部分”與其基層業務信息相符。
新快報記者注意到,盡管公告辯稱營銷業務系統、財務系統為兩個不同概念,但公司亦承認營銷業務系統數據為財務系統中會計核算基礎數據的來源之一。那被證實的一線銷售造假的動機何在?兩套系統數據為何打架?華中區域三大戶所代理的終端客戶到底是誰?同時公告對去年壞賬準備計提數據的描述,亦與其年報數據存在差異。我們期待中聯重科未來繼續澄清。
1.銷售涉假動機何在?
此則公告系中聯5月29日澄清公告后,進一步對新快報5月27日、29日質疑其華中地區去年涉嫌銷售造假進行解釋,但此次出現的一個最新解釋是,公司引入了“營銷業務系統數據、財務系統數據”兩個概念:稱“銷售訂單”與“退貨訂單”屬營銷業務系統數據,“銷售收入”和“銷售退回”屬財務系統的會計數據,“兩者既相互區別,也相互聯系”。
但對新快報以及此前其他媒體實地暗訪的多個案例證實中聯一線銷售存造假嫌疑這一事實,公司并未澄清。新快報記者注意到,年初國內就有媒體報道,稱獲得中聯與位于華東區的南京恒晟混凝土有限公司的三份銷售合同,南京恒晟一高管證實,其與中聯曾在一日之內簽訂金額達數千萬元的合同,然而在實際執行中大幅“縮水”,且多項關鍵內容在合同中未明確約定。該報道直接曝光的《產品買賣合同》,顯示中聯和南京恒晟在2012年10月25日簽約,包括4臺泵車、1臺車載泵及11輛攪拌車,總金額達2380萬元。南京恒晟一位高層對前去暗訪的該報記者提供了銷售發票,表示確實簽訂了上述合同,但實際上“只接了(中聯重科)5輛攪拌車”。新快報記者幾經輾轉聯系到上述報道的記者,其表示“報道都是客觀、真實的,我們都有證據?!?
在這些事實面前,既然公司特意給出新解釋,營銷業務數據不等同于財務數據,且稱財務數據不存在造假。那么,面對公司同時又承認的“兩者相互聯系”,試問:媒體實地調查發現的一線銷售所涉的造假行為,其動機又何在?
2.兩套系統數據凈額為何相差近3億?
新快報記者了解到,SAP系統是大企業通常采用的數據統計系統,按常理,中聯提及的營銷業務系統數據、財務系統數據在SAP系統中關聯度非常高,營銷業務系統的數據生成為財務數據只需要“人為點一個按鈕”便可自動生成,且兩個數據應非常接近。換言之,如果營銷業務系統數據出現變化,而財務系統卻無反應,就非常不合常理了。
但中聯公告稱,去年華中區域(指湖南、湖北、江西)營銷業務系統中,實現銷售訂單、退貨訂單分別為60.88億元、13.64億元,但計入財務系統的銷售收入、銷售退回分別為52.10億元、2.11億元,兩組數據分別相差8.78億元、11.53億元。這僅是華中地區,若放之全國,這一差異理應更大。難道說,中聯營銷業務系統中存在著大量的垃圾數據?
更為重要的是,按其披露的營銷業務系統數據計算,去年華中區域實現的銷售凈額應為47.24億元,但若按財務系統數據,則同期凈額為49.99億元,兩個數據相差達2.75億元!公告更稱,一筆銷售交易在營銷業務系統中可能形成多筆“銷售訂單”和“退貨訂單”。但即便如此,兩個系統的凈額應保持一致,即無論營銷業務系統中存在多筆銷售訂單、退貨訂單,一筆銷售交易只要真實存在,其最終的交易凈額理應在兩個系統中保持一致,但披露的數據卻仍相差2.75億元,如何解釋?
3.為何湖南祺潤退貨訂單超過1億元?
華中區三大客戶——湖南祺潤、武漢翼達、吳平仁,所貢獻的實際銷售收入與營銷業務系統銷售訂單存在巨大差異,對此,中聯依然避而不談。
與5月29日的公告有別,最新公告進一步披露了三大客戶的銷售結構,湖南祺潤實際上為純代理商,去年3158.8萬元銷售收入全部為代理銷售;武漢翼達、吳平仁的自用產品銷售分別為1.89億元、1981.56萬元,代理銷售分別為8604.96萬元、2640.17萬元。由于武漢翼達、吳平仁自用產品的銷售退回為零,即意味著如果有銷售退回,則應全部產生于代理銷售方面。
然而,對此三大客戶的代理銷售,無論是銷售還是退回,無論在營銷業務系統還是財務系統,中聯皆避而不談。
以湖南祺潤為例,去年代理銷售收入凈額僅3158萬元,但舉報材料的基層業務信息顯示,其與中聯形成的銷售訂單超過1.5億元,超出披露數據的4倍,退貨則超過1.39億元。超乎常理的銷售訂單規模,同樣出現在武漢翼達、吳平仁身上。為何如此異常?
4.14名神秘自然人究竟是誰?
既然湖南祺潤、武漢翼達皆存在代理銷售,按國內會計準則,這些銷售收入理應計入終端客戶名下。實際上,記者采訪的多位財會專業人士均不曾聽說“間接銷售”的會計項目,但兩份公告中,為什么將“間接銷售”的收入也歸為三大客戶所實現的銷售收入?被代理的終端客戶究竟是誰?
據舉報材料顯示,去年11月被湖南祺潤退貨的泵車中,有38臺在11月30日被7名顯示為湖北地區的自然人楊健、馬肇友、吳善娥、陳經健、金傅英、莫懷亮、肖亮雅接盤,涉資高達1.39億元。同一天武漢翼達41臺退貨的泵車中,也有超過30臺被“銷售”給多位自然人曹小蘭、杜磊磊、段靜、方麗、馬瑛妮、魏麗雅、吳善娥、肖亮雅和湛竹梅等。新快報此前調查中向多位行內人士打聽,均表示未聽說過這些一天內采購幾千萬大單的“大戶”,這14個在行業中極為陌生的名字,在中聯營銷業務數據系統中均未留下聯系方式和公司名、地址,他們真的是終端客戶嗎?
5.是否存在人為調賬以操縱利潤的行為?
據公告,中聯去年度營收總額(即銷售收入凈額)480.71億元,其中銷售退回8.76億元,占比1.79%、較2011年大幅上升1.24倍。至少財務數據顯示了去年退回率環比激增的客觀事實。
當中華中區域的銷售收入凈額49.99億元,占總額10.4%。但銷售退回金額2.11億元占總額卻高達24.09%,該區域的退回率較公司總體水平高出1.32倍!公司解釋是,去年初在該區域制定了更加積極的銷售策略,但下半年預期中的區域重大項目未如期啟動,導致部分客戶沒獲取足夠訂單,所以同意了部分客戶退回產品的申請。
舉報材料顯示,去年前三季度華中區域三大客戶湖南祺潤、武漢翼達、吳平仁銷售訂單分別約為1.52億元、1.75億元、1.5億元,合計約4.77億元,卻未見大規模退貨訂單;而四季度,三大客戶的退貨訂單分別約為1.39億元、1.48億元、1.4億元,合計約4.27億元。(如此前提醒,此份舉報材料并未涵蓋中聯重科華中區域所有月份的銷售數據)不難看出,三大客戶的銷售、退貨節奏,與中聯去年的業績表現極為吻合,姑且先將三大客戶為何出現高達90%的跨周期退貨率擱置一邊,另一重要疑問在于,三大客戶去年前三季的銷售訂單,到底有沒有、又有多少計入了當期的財務系統數據?當中是否存在人為調賬以操縱利潤的行為?
6.公告財務數據為何再度與年報矛盾?
盡管此次公告距上次已近兩個月,但當中仍存部分財務數據與公司年報“脫節”。
新快報此前曾指出,2011年末中聯的應收款項僅127.97億元,而去年末已攀升至206.21億元,同比增61.14%,占總資產之比也上升了30%。其中,2012年四個單季及今年一季度的應收款項同比增長分別為28.60%、63.19%、66.70%、61.14%及46.18%,同期中聯的主營收入同比增長分別為8.14%、20.59%、17.77%、3.77%及-48.64%,應收款項的擴張遠超主營收入。
對此,中聯稱,雖然應收款項金額在增加,但已根據對應賬款計提了壞賬準備,“2012年計提的壞賬準備較上年計提增加3.48億元、增長207%,壞帳準備的增幅遠高于應收款項的增幅”。
然而,記者查閱2011年、2012年年報發現,這兩個年度中聯當期計提的壞賬準備分別為3.468億元、3.921億元,即2012年計提的壞賬準備較2011年計提增加應僅為0.45億元,增長13.06%,遠不及應收款項61.14%的增幅。即便按壞賬準備期末余額計算,去年該項目增幅也只在58.18%,不知最新公告中的“增加3.48億元、增長207%”如何得出?
7.舉報材料究竟何處被篡改過?
值得注意的是,中聯的公告首度對舉報材料予以定性,稱業務部門內部核查,發現舉報材料及媒體報道中所列舉的案例和數據,部分內容與公司基層業務信息相符,但這些基層業務信息并非財務數據,也與財務報表反映的結果不一致。據此中聯判斷舉報材料系非法竊取某些區域基層業務信息并人為篡改而成。
但新快報根據舉報材料進行的統計顯示,2012年8月和11月,華中地區累計銷售訂單、退貨訂單分別為9.12億元和5.44億元,與中聯5月29日公告中的對應數據9.08億元、5.67億元僅相差0.04億元、0.23億元。面對如此吻合的數據,中聯能否進一步披露哪些內容不相符或被人為篡改?
新快報記者注意到,盡管公告辯稱營銷業務系統、財務系統為兩個不同概念,但公司亦承認營銷業務系統數據為財務系統中會計核算基礎數據的來源之一。那被證實的一線銷售造假的動機何在?兩套系統數據為何打架?華中區域三大戶所代理的終端客戶到底是誰?同時公告對去年壞賬準備計提數據的描述,亦與其年報數據存在差異。我們期待中聯重科未來繼續澄清。
1.銷售涉假動機何在?
此則公告系中聯5月29日澄清公告后,進一步對新快報5月27日、29日質疑其華中地區去年涉嫌銷售造假進行解釋,但此次出現的一個最新解釋是,公司引入了“營銷業務系統數據、財務系統數據”兩個概念:稱“銷售訂單”與“退貨訂單”屬營銷業務系統數據,“銷售收入”和“銷售退回”屬財務系統的會計數據,“兩者既相互區別,也相互聯系”。
但對新快報以及此前其他媒體實地暗訪的多個案例證實中聯一線銷售存造假嫌疑這一事實,公司并未澄清。新快報記者注意到,年初國內就有媒體報道,稱獲得中聯與位于華東區的南京恒晟混凝土有限公司的三份銷售合同,南京恒晟一高管證實,其與中聯曾在一日之內簽訂金額達數千萬元的合同,然而在實際執行中大幅“縮水”,且多項關鍵內容在合同中未明確約定。該報道直接曝光的《產品買賣合同》,顯示中聯和南京恒晟在2012年10月25日簽約,包括4臺泵車、1臺車載泵及11輛攪拌車,總金額達2380萬元。南京恒晟一位高層對前去暗訪的該報記者提供了銷售發票,表示確實簽訂了上述合同,但實際上“只接了(中聯重科)5輛攪拌車”。新快報記者幾經輾轉聯系到上述報道的記者,其表示“報道都是客觀、真實的,我們都有證據?!?
在這些事實面前,既然公司特意給出新解釋,營銷業務數據不等同于財務數據,且稱財務數據不存在造假。那么,面對公司同時又承認的“兩者相互聯系”,試問:媒體實地調查發現的一線銷售所涉的造假行為,其動機又何在?
2.兩套系統數據凈額為何相差近3億?
新快報記者了解到,SAP系統是大企業通常采用的數據統計系統,按常理,中聯提及的營銷業務系統數據、財務系統數據在SAP系統中關聯度非常高,營銷業務系統的數據生成為財務數據只需要“人為點一個按鈕”便可自動生成,且兩個數據應非常接近。換言之,如果營銷業務系統數據出現變化,而財務系統卻無反應,就非常不合常理了。
但中聯公告稱,去年華中區域(指湖南、湖北、江西)營銷業務系統中,實現銷售訂單、退貨訂單分別為60.88億元、13.64億元,但計入財務系統的銷售收入、銷售退回分別為52.10億元、2.11億元,兩組數據分別相差8.78億元、11.53億元。這僅是華中地區,若放之全國,這一差異理應更大。難道說,中聯營銷業務系統中存在著大量的垃圾數據?
更為重要的是,按其披露的營銷業務系統數據計算,去年華中區域實現的銷售凈額應為47.24億元,但若按財務系統數據,則同期凈額為49.99億元,兩個數據相差達2.75億元!公告更稱,一筆銷售交易在營銷業務系統中可能形成多筆“銷售訂單”和“退貨訂單”。但即便如此,兩個系統的凈額應保持一致,即無論營銷業務系統中存在多筆銷售訂單、退貨訂單,一筆銷售交易只要真實存在,其最終的交易凈額理應在兩個系統中保持一致,但披露的數據卻仍相差2.75億元,如何解釋?
3.為何湖南祺潤退貨訂單超過1億元?
華中區三大客戶——湖南祺潤、武漢翼達、吳平仁,所貢獻的實際銷售收入與營銷業務系統銷售訂單存在巨大差異,對此,中聯依然避而不談。
與5月29日的公告有別,最新公告進一步披露了三大客戶的銷售結構,湖南祺潤實際上為純代理商,去年3158.8萬元銷售收入全部為代理銷售;武漢翼達、吳平仁的自用產品銷售分別為1.89億元、1981.56萬元,代理銷售分別為8604.96萬元、2640.17萬元。由于武漢翼達、吳平仁自用產品的銷售退回為零,即意味著如果有銷售退回,則應全部產生于代理銷售方面。
然而,對此三大客戶的代理銷售,無論是銷售還是退回,無論在營銷業務系統還是財務系統,中聯皆避而不談。
以湖南祺潤為例,去年代理銷售收入凈額僅3158萬元,但舉報材料的基層業務信息顯示,其與中聯形成的銷售訂單超過1.5億元,超出披露數據的4倍,退貨則超過1.39億元。超乎常理的銷售訂單規模,同樣出現在武漢翼達、吳平仁身上。為何如此異常?
4.14名神秘自然人究竟是誰?
既然湖南祺潤、武漢翼達皆存在代理銷售,按國內會計準則,這些銷售收入理應計入終端客戶名下。實際上,記者采訪的多位財會專業人士均不曾聽說“間接銷售”的會計項目,但兩份公告中,為什么將“間接銷售”的收入也歸為三大客戶所實現的銷售收入?被代理的終端客戶究竟是誰?
據舉報材料顯示,去年11月被湖南祺潤退貨的泵車中,有38臺在11月30日被7名顯示為湖北地區的自然人楊健、馬肇友、吳善娥、陳經健、金傅英、莫懷亮、肖亮雅接盤,涉資高達1.39億元。同一天武漢翼達41臺退貨的泵車中,也有超過30臺被“銷售”給多位自然人曹小蘭、杜磊磊、段靜、方麗、馬瑛妮、魏麗雅、吳善娥、肖亮雅和湛竹梅等。新快報此前調查中向多位行內人士打聽,均表示未聽說過這些一天內采購幾千萬大單的“大戶”,這14個在行業中極為陌生的名字,在中聯營銷業務數據系統中均未留下聯系方式和公司名、地址,他們真的是終端客戶嗎?
5.是否存在人為調賬以操縱利潤的行為?
據公告,中聯去年度營收總額(即銷售收入凈額)480.71億元,其中銷售退回8.76億元,占比1.79%、較2011年大幅上升1.24倍。至少財務數據顯示了去年退回率環比激增的客觀事實。
當中華中區域的銷售收入凈額49.99億元,占總額10.4%。但銷售退回金額2.11億元占總額卻高達24.09%,該區域的退回率較公司總體水平高出1.32倍!公司解釋是,去年初在該區域制定了更加積極的銷售策略,但下半年預期中的區域重大項目未如期啟動,導致部分客戶沒獲取足夠訂單,所以同意了部分客戶退回產品的申請。
舉報材料顯示,去年前三季度華中區域三大客戶湖南祺潤、武漢翼達、吳平仁銷售訂單分別約為1.52億元、1.75億元、1.5億元,合計約4.77億元,卻未見大規模退貨訂單;而四季度,三大客戶的退貨訂單分別約為1.39億元、1.48億元、1.4億元,合計約4.27億元。(如此前提醒,此份舉報材料并未涵蓋中聯重科華中區域所有月份的銷售數據)不難看出,三大客戶的銷售、退貨節奏,與中聯去年的業績表現極為吻合,姑且先將三大客戶為何出現高達90%的跨周期退貨率擱置一邊,另一重要疑問在于,三大客戶去年前三季的銷售訂單,到底有沒有、又有多少計入了當期的財務系統數據?當中是否存在人為調賬以操縱利潤的行為?
6.公告財務數據為何再度與年報矛盾?
盡管此次公告距上次已近兩個月,但當中仍存部分財務數據與公司年報“脫節”。
新快報此前曾指出,2011年末中聯的應收款項僅127.97億元,而去年末已攀升至206.21億元,同比增61.14%,占總資產之比也上升了30%。其中,2012年四個單季及今年一季度的應收款項同比增長分別為28.60%、63.19%、66.70%、61.14%及46.18%,同期中聯的主營收入同比增長分別為8.14%、20.59%、17.77%、3.77%及-48.64%,應收款項的擴張遠超主營收入。
對此,中聯稱,雖然應收款項金額在增加,但已根據對應賬款計提了壞賬準備,“2012年計提的壞賬準備較上年計提增加3.48億元、增長207%,壞帳準備的增幅遠高于應收款項的增幅”。
然而,記者查閱2011年、2012年年報發現,這兩個年度中聯當期計提的壞賬準備分別為3.468億元、3.921億元,即2012年計提的壞賬準備較2011年計提增加應僅為0.45億元,增長13.06%,遠不及應收款項61.14%的增幅。即便按壞賬準備期末余額計算,去年該項目增幅也只在58.18%,不知最新公告中的“增加3.48億元、增長207%”如何得出?
7.舉報材料究竟何處被篡改過?
值得注意的是,中聯的公告首度對舉報材料予以定性,稱業務部門內部核查,發現舉報材料及媒體報道中所列舉的案例和數據,部分內容與公司基層業務信息相符,但這些基層業務信息并非財務數據,也與財務報表反映的結果不一致。據此中聯判斷舉報材料系非法竊取某些區域基層業務信息并人為篡改而成。
但新快報根據舉報材料進行的統計顯示,2012年8月和11月,華中地區累計銷售訂單、退貨訂單分別為9.12億元和5.44億元,與中聯5月29日公告中的對應數據9.08億元、5.67億元僅相差0.04億元、0.23億元。面對如此吻合的數據,中聯能否進一步披露哪些內容不相符或被人為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