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789 證券簡稱:寧波建工 編號:2012-043
寧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申請延期報送資產重組申請材料反饋意見書面回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2年7月18日,寧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121089號《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中國證監會對本公司提交的《寧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核準》行政許可材料進行了審查,提出了反饋意見,并要求本公司于收到反饋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其行政許可受理部門提交書面回復意見。
收到《通知書》后,本公司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對需要反饋的材料進行了積極的準備,并對反饋意見的具體事項進行了逐項落實。由于相關文件中本公司和標的公司財務資料的截止日為2011年12月31日,目前已超過6個月有效期,2012年半年度相關財務數據正在更新中,本公司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回復材料并報送中國證監會,因此已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延期報送書面回復意見。本公司將與相關中介機構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通知書》的要求,盡快完成相關工作,待完成全部回復材料后立即上報中國證監會。
本公司本次資產重組尚需中國證監會的核準,能否獲得核準尚存在不確定性,本公司將根據資產重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2年8月29日
寧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申請延期報送資產重組申請材料反饋意見書面回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2年7月18日,寧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121089號《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中國證監會對本公司提交的《寧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核準》行政許可材料進行了審查,提出了反饋意見,并要求本公司于收到反饋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其行政許可受理部門提交書面回復意見。
收到《通知書》后,本公司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對需要反饋的材料進行了積極的準備,并對反饋意見的具體事項進行了逐項落實。由于相關文件中本公司和標的公司財務資料的截止日為2011年12月31日,目前已超過6個月有效期,2012年半年度相關財務數據正在更新中,本公司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回復材料并報送中國證監會,因此已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延期報送書面回復意見。本公司將與相關中介機構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通知書》的要求,盡快完成相關工作,待完成全部回復材料后立即上報中國證監會。
本公司本次資產重組尚需中國證監會的核準,能否獲得核準尚存在不確定性,本公司將根據資產重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