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 章程》以及《監事會議事規則》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廣東塔牌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0年9月23日以口頭通知方式向全 體監事發出了《關于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的通知》,9月26日,公司在 塔牌集團總部辦公樓會議室現場召開了第二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本次會議應到 監事3位,實到監事3 位,分別為謝偉新、彭倩、陳晨科。會議的召開符合法 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與會監事經認真審議并表決通過如下決議: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已到位,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 額為60,686.66萬元,根據公司200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以及本次可轉債《募集說 明書》公告的內容,本次可轉債募集資金將用于投資建設混凝土攪拌站項目,該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公司全資子公司廣東塔牌混凝土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塔牌 混凝土”)對外投資的形式進行。根據《募集說明書》公告的內容,若本次募集 資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對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先期投入,則公司將以自籌資 金投入,待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后以募集資金替換自籌資金的投入。
為盡快使募集資金項目產生效益,公司已使用自籌資金通過塔牌混凝土先行 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截至2010年8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籌資金通過塔牌 混凝土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5,481.20萬元。為提高公司募 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按照公司《募集說明書》的規定,公司將通過塔牌混凝土以 5,481.20萬元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5,481.20萬 元。
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
出席會議的監事簽字:
謝偉新 彭倩 陳晨科
與會監事經認真審議并表決通過如下決議: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已到位,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 額為60,686.66萬元,根據公司200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以及本次可轉債《募集說 明書》公告的內容,本次可轉債募集資金將用于投資建設混凝土攪拌站項目,該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公司全資子公司廣東塔牌混凝土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塔牌 混凝土”)對外投資的形式進行。根據《募集說明書》公告的內容,若本次募集 資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對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先期投入,則公司將以自籌資 金投入,待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后以募集資金替換自籌資金的投入。
為盡快使募集資金項目產生效益,公司已使用自籌資金通過塔牌混凝土先行 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截至2010年8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籌資金通過塔牌 混凝土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5,481.20萬元。為提高公司募 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按照公司《募集說明書》的規定,公司將通過塔牌混凝土以 5,481.20萬元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5,481.20萬 元。
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
出席會議的監事簽字:
謝偉新 彭倩 陳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