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ST雙馬四屆二十三次董事會2010年6月7日決議,公司向商務部遞交申請,申請延長商務部出具的商資批[2009]158號文《商務部關于原則同意拉法基中國海外控股公司戰略投資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的有效期。
2010年7月1日,公司收到商務部出具的商資批[2010]672號文《商務部關于同意再次延長《商務部關于原則同意拉法基中國海外控股公司戰略投資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有效期的批復》,同意將《商務部關于原則同意拉法基中國海外控股公司戰略投資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商資批[2009]158號)有效期延長180天,延期時間自2010年6月11日起。
公司本次資產重組暨關聯交易事項尚需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準。
2010年7月1日,公司收到商務部出具的商資批[2010]672號文《商務部關于同意再次延長《商務部關于原則同意拉法基中國海外控股公司戰略投資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有效期的批復》,同意將《商務部關于原則同意拉法基中國海外控股公司戰略投資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商資批[2009]158號)有效期延長180天,延期時間自2010年6月11日起。
公司本次資產重組暨關聯交易事項尚需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