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2010年3月8日,以專人送達的方式向全體董事和監事發出了關于召開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的通知。會議于2010年3月18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董事九名,實到董事九名,三名監事和其他相關人員列席會議。會議由董事長張增光同志主持,對通知所列議案進行了審議。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及出席會議的董事人數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規定。會議審議通過了不再向唐山盾石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混凝土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議案。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決定向混凝土公司增加注冊資本人民幣3,500萬元,其中:本公司現金增資3,150萬元,河北省冀東水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現更名為“冀東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冀東發展公司”)現金增資350萬元。
目前冀東發展公司和本公司已共同對多家商品混凝土企業進行了比例不等的投資,產權關系復雜,層次較多,因此需要理順、規范所投資的所有混凝土公司的產權關系,最終實現本公司對商品混凝土板塊控股。
鑒于上述增資的決議尚未實施,經與冀東發展公司友好協商,決定取消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雙方共同向混凝土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決定。冀東發展公司也同時取消對混凝土公司增資,也無其他投資方對其進行增資。
獨立董事認為:實現公司對商品混凝土板塊控股,有利于加強對混凝土板塊的管控,避免關聯交易,進一步實現水泥板塊產業鏈的延伸;取消上述增資可簡化理順產權關系操作手續,盡快實現對商品混凝土板塊的控股。
經董事會研究,同意取消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向混凝土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決定。
鑒于該事項為關聯交易,關聯董事張增光、于九洲、于寶池、王曉華、秦國勖、劉臣回避表決,由獨立董事進行表決。
該項決議三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