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經資源第26號
對杭州億佳混凝土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申報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認定項目,根據省經信委委托制度規定,按照《浙江省實施〈國家鼓勵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細則》要求,經組織專家及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審核,分別認定杭州億佳混凝土有限公司、富陽九龍混凝土有限公司生產的C10-C40級商品混凝土,杭州千島湖水泥有限公司生產的PC32.5水泥,杭州千島湖桐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產的混凝土多孔磚、混凝土普通磚,杭州桐廬廣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產的煤矸石燒結多孔磚為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有效期兩年。
現予公告。如有異議,請在10天內(2009年8月3日-8月13日)與杭州市經委聯系。
聯系人:徐 浩 聯系電話:85252045
杭州市經濟委員會
二○○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