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ST深天公告披露,因公司控股控東、董事長林宏潤為1.25億元銀行貸款提供質押擔保事項未及時履行信披義務,深圳交易所向公司及林宏潤下發監管函。
監管函顯示,ST深天6月10日披露的《關于2022年年報問詢函回復的公告》顯示,公司控股股東廣東君浩、董事長林宏潤于2021年4月指使他人將子公司存單1.25億元為同鑫公司的銀行貸款提供質押擔保,期限6個月。2021年10月,公司繼續以上述存單為同鑫公司的銀行貸款1.25億元提供質押擔保。2021年12月,同鑫公司歸還銀行貸款,上述存單解除質押,資金本息轉回公司賬上。公司未及時就質押擔保事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該擔保金額占公司2020年經審計凈資產比例為26.90%。監管函指出,ST深天、廣東君浩、林宏潤的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
在此之前,ST深天于8月29日同日披露兩則公告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實際控制人林宏潤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分別對公司以及實控人林宏潤立案。
資料顯示,ST深天是一家以商品混凝土為主業、房地產為支柱產業的上市公司,主要產業包括商品混凝土的生產和銷售、房地產的開發及物業管理等。公司混凝土業務集中在深圳市和株洲市,房地產開發主要在深圳市、西安市和連云港市,物業管理主要在深圳市。
半年報顯示,報告期內ST深天實現營業收入0.89億元,同比減少58.29%;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0.50億元,同比增加18.68%。其中,ST深天主要業務混凝土業具有固定投資較多、固定成本大的特點,混凝土產量大小是盈利的關鍵點。再加上混凝土業的銷售帶有賒銷特點,導致貨款回收周期長,屬于重資產、重資金行業。公司半年報披露,由于下游房地產業的不景氣等因素影響,回款難度進一步加大,再加上資金的持續緊張,導致公司原材料采購價格居高不下,品牌及產量優勢無以發揮,最終出現嚴重虧損不得不減產和公司在當地的競爭力逐年下滑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