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東水泥參股公司冀東海德堡(涇陽)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改(擴)建項目環評審批獲同意。該項目總投資額達5487.24萬元。該審批信息于2021年7月8日被相關監管機構披露。
日前,陜西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冀東海德堡(涇陽)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稱,冀東海德堡(涇陽)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改(擴)建項目位于咸陽市涇陽縣冀東海德堡(涇陽)水泥有限公司內,主要是在已有300噸/日協同處置市政污泥的基礎上,利用兩條熟料生產線增加480噸/日協同處置市政污泥處理能力。
擴建項目新建污泥預處理車間及排風系統、輸送上料系統、污水處理設施、將原有礦渣堆棚部分用地改造為污泥暫存堆棚。擴建項目總投資5487.2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82.72萬元,占總投資的8.8%。
經審查,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要求后,項目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減緩和控制。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地點、工藝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可作為該項目實施的依據。
陜西省生態環境廳
關于冀東海德堡(涇陽)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改(擴)建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陜環評批復〔2021〕18號
冀東海德堡(涇陽)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申請審批<冀東海德堡(涇陽)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函》(冀海涇〔2021〕5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
冀東海德堡(涇陽)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改(擴)建項目位于咸陽市涇陽縣冀東海德堡(涇陽)水泥有限公司內,主要是在已有300噸/日協同處置市政污泥的基礎上,利用兩條熟料生產線增加480噸/日協同處置市政污泥處理能力。擴建項目新建污泥預處理車間及排風系統、輸送上料系統、污水處理設施、將原有礦渣堆棚部分用地改造為污泥暫存堆棚。擴建項目總投資5487.2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82.72萬元,占總投資的8.8%。
經審查,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要求后,項目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減緩和控制。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地點、工藝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可作為該項目實施的依據。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廢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氟化物執行《關中地區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1941-2018)表1限值,其他因子執行《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30485-2013)表1限值。合理控制水泥窯工況和投加固體廢物總量,控制氟、氯、硫及重金屬元素入窯的最大投加量,嚴格控制氟化物、重金屬和二噁英類排放。
(二)對窯頭、窯尾和原料調配站、煤磨、生料均化庫、熟料庫、水泥調配站、水泥庫、汽車散裝庫和水泥包裝車間等易產粉塵的工段,均須采用高效收塵、除塵設備進行有效收集和處理,嚴格控制無組織排放。
(三)落實生產廢水、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確保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全部綜合利用,不外排。
(四)嚴格落實《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30485-2013)、《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662-2013)和《水泥窯協同處置工業廢物設計規范》(GB50634-2010)中的各項設施和措施。
(五)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煙氣排放口,安裝煙氣在線監測裝置,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監測計劃,重點關注周邊空氣、土壤中的重金屬和二噁英類變化情況。
(六)按照環境影響報告表相關要求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按規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七)根據涇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冀東海德堡(涇陽)水泥有限公司衛生防護距離搬遷工作進展情況的函》(涇政函〔2021〕40號)和你公司《關于完成衛生防護距離搬遷工作的承諾函》(冀涇海函〔2021〕6號),你公司應積極配合涇陽縣人民政府完成居民搬遷安置工作,搬遷安置工作完成前,該項目不得投入運行。
三、該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項目建成后,應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前取得排污許可證。按規定程序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四、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公開環境信息的主體,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規公開建設項目環評信息,暢通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公眾環境權益。
五、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自環境影響報告表批復文件批準之日起,如超過5年方決定項目開工建設的,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報我廳重新審核。
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咸陽市生態環境局和咸陽市生態環境局涇陽分局負責該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
七、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表送咸陽市生態環境局和咸陽市生態環境局涇陽分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陜西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