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一名司機載著沉重的環保設備,連夜奔波3000多里抵渝,卸貨時站在車旁的他不幸被滑落的設備砸中,經搶救無效死亡。事發后,妻兒趕到重慶哭暈在酒店里。此事究竟該由誰擔責?
1月4日,重慶森眾律師事務所楊大為律師接受采訪時認為,卸貨義務方和卸貨現場管理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看著丈夫的照片,妻子失聲痛哭
這名司機叫高官華,今年50歲,家住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合德鎮,系一名大貨車司機。
妻子孫鳳華告訴記者,10多年前丈夫開始開大貨車,主要跑鹽城至重慶專線。
她回憶說,2020年12月25日下午5時左右,她突然接到丈夫哥哥的電話,對方稱她丈夫送貨到重慶后突然生病,叫她和兒子馬上趕到重慶去。
當晚,孫鳳華和家人連夜開車趕到江蘇泰州,接到正在那兒上大三年級的兒子后趕到揚州機場。
次日上午8:15,他們一行4人直飛重慶。
上午11時左右抵達重慶江北國際機場后,他們被告知要求立即打的趕到位于重慶南岸區的佳怡斯酒店。
“我當時有點懷疑,既然生病了,應該趕到醫院去才對,怎么要求趕到酒店呢?”孫鳳華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這時她隱隱約約感到情況有些不妙。
當他們到達酒店時,比他們先期趕到重慶的一名親戚這才道出實情,稱她丈夫在重慶南岸區卸貨現場遭滑落的設備砸傷,經搶救無效去世了。
母子倆聞訊,頓時失聲痛哭,當即哭暈在酒店里。
后來,在親戚陪伴下,孫鳳華帶著兒子來到重慶江南殯儀館見到了丈夫,母子倆抱頭痛哭,現場哭得撕心裂肺。
死者高官華的哥哥告訴記者,當天事發時他接到與弟弟一起駕車來渝的鹽城老鄉周先生的電話,稱他弟弟出事了,隨后他迅速趕到了重慶。
事發現場
他說,事發現場位于重慶市南岸區黃明路東50米一個工地內,門口掛著“中國鐵建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重慶至黔江鐵路站前2標項目經理部1#拌和站”的牌子。
周先生目擊了整個事發經過,他對記者回憶說,2020年12月23日凌晨,他和高官華各駕著一輛大貨車,載著同一批但形狀不同的環保設備,連夜從江蘇鹽城出發前往重慶,“我們接到的指令是,卸貨地點在重慶市南岸區長生橋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混凝土攪拌站里面。”
他說,他們連夜奔波3000多里后,于同年12月25日下午4時左右到達指定位置,“我先開車進去,卸完貨后高官華才開進大門里卸貨?!?
他說,當時門衛沒有給他們作登記,手一揮便讓他們進去卸貨,進門后高官華本想停在里面一條水泥路上卸貨,但一名戴著安全帽的男子說不能把路擋住了,要求他開到里面一點去,車停穩后,高官華下車站在車子左后側,兩名工人爬上他的車從后面往前面卸貨,當卸到第二排時,慘劇發生了。
“當時我站在一空曠地帶,還提醒他們要注意安全?!敝芟壬Q,自己話音未落,只見高官華那輛車上有兩個圓柱形設備突然滑落下來,一個將車下的高官華帶倒在地,另一個重重地砸向了他。
事發后,有人立即撥打120和110,救護車將高官華送到附近醫院,后經搶救無效不幸去世。
接警后,附近派出所民警也趕到現場展開調查。目前,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周先生說,卸貨不是司機的義務,一般情況下他們把貨送到指定位置后由工人處理,“當天卸貨時沒有人給我們作指導?!?
記者采訪發現,高官華運送的那批貨賣方是鹽城市明悅節能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購買方是湖南懷化騰馳商貿有限公司。
事發現場
那么,高官華的死,該如何劃分責任呢?
重慶森眾律師事務所楊大為律師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應受法律保護,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卸貨義務方在卸貨過程中未能采取足夠的安全防護措施,卸貨現場管理方未能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致高官華死亡,兩者均應擔責。
他說,具體說來,這主要看當初卸貨是如何約定的,如果買賣雙方約定由買方卸貨,那么買方要擔責,反之亦然。
他稱,作為場地方的中鐵十四局集團,貨車一旦進入他們那里,他們應對卸貨的工人和司機提供安全保障義務,如果未盡到這個義務致人死亡,那么他們應擔責相應的賠償責任,反之亦然。
“運輸貨物的司機只需按時安全把貨物運輸至指定地點即可,沒有裝卸貨物的義務。”楊律師稱,高官華的家人在索賠方面可主張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以及交通費和食宿費等賠償,如果按2019年重慶的相關標準計算,初步估計索賠金額大約是130萬元。
記者致電該環保設備的買賣雙方,買方電話打通后被掛斷,賣方電話則一直無人接聽。
據查詢, 鹽城市明悅節能環保技術有限公司是富仕環保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位于有中國水泥輔機設備“硅谷”之稱的鹽城,公司通過對先進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形成環保設備與工程技術、選粉設備與粉磨技術、烘干設備與烘干工程技術三大支柱產業,成功地為電力、化工、冶金、建材、醫藥、煙草、機械等行業提供產品和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