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縣美嶺水泥有限公司涉嫌瞞報兩起安全生產事故。
據報道:事故發生后,該公司負責人并沒有在第一時間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政府和安監部門組成的調查小組對事故展開調查、分析和責任認定、劃分、處罰等,而是馬上跟死者家屬以高額的賠償費達成私了協議企圖把此事隱瞞下來,以息事寧人。
事故一:遇難者王從寬,男,漢族,年齡53歲,出生地為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石寶鎮,于2020年7月2日午班1點多鐘,因美嶺水泥公司鉛坑石灰巖礦巷井內,巷井里頂板塌方砸壓而死,事發后美嶺礦方將遇難者家屬安排在德化縣陽光大酒店處理高額賠償封口后,遇難者就在德化火葬場進行火化,最后事故私了賠給遇難者家屬金額120萬。
事故二:遇難者羅躍強(膝下兩兒子,大兒子6歲小兒子4歲)男性,漢族,35歲,戶籍地址:四川省鈞連縣武德鄉小寨村2組29號。于2020年8月16號8點45分左右,因美嶺水泥公司鉛坑石灰巖礦巷井里頂板塌方砸壓而死,其老婆姓名趙長翠,29歲。
美嶺集團將遇難者家屬安排在德化縣陽光大酒店處理高額賠償封口后,遇難者就在德化火葬場進行火化,最終事故私了賠給遇難者家屬金額153萬人民幣。
接到舉報后,記者于2020年9月15日將這兩起涉嫌瞞報安全生產事故的材料轉給了福建省永春縣相關部門。
應急管理局潘副局長回答:企業負責人稱沒有發生任何事故。
堅決打擊瞞報謊報和遲報事故行為,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和瞞報責任。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條例規定,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須在24小時內向相關部門上報,否則將對企業及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送往司法機關。目前,國家對企業瞞報死亡事故的打擊力度逐年加大,福建省永春縣更是對死亡瞞報責任事故為零容忍。
在如此重壓之下,發生死亡事故后,不主動向相關部門上報,并舉一反三,從安全生產大局出發,積極自查安全生產過程中的漏洞,,而是頂紀違法,瞞報死亡事故。一個礦難事件的瞞報,背后肯定隱藏著太多鮮為人知的過程,這就需要有關部門過問嚴查。
從大的方面講,該企業的行為是對法律的挑戰,從企業內部來講,由于沒有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不利于隱患的消除,為何事故連連,又為何連連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