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不完善,沉淀池堿性廢水外排污染環境......”日前,湖南省第二生態環保督察組將有關高新區嚴家巷一家混凝土公司廢水外排、揚塵污染、砂石露天堆放的信訪件轉辦到湘潭市后,市生態環境局高度重視,立即全面核實調查,擬對這家公司外排堿性廢水的環境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萬元,并責令整改。
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這家混凝土公司廠內污水沉淀池水位飽滿,因有混凝土罐車司機未按規定洗車,將罐車清洗水排放至沉淀池,從而導致部分污水從沉淀池溢流至雨水管網,排入外環境。經湖南省湘潭環境監測中心采樣監測,該公司溢流至外環境的廢水呈堿性,懸浮物超標。
“堿性廢水排入嚴家巷,流入了湘江。”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彭自然說,該公司外排堿性廢水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市生態環境局依法擬對其外排堿性廢水的環境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萬元,并責令其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生產廢水循環使用,嚴禁外排。同時,要求該公司加強管理,做到雨污分流,確保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入棚入庫,做到清潔生產,嚴防揚塵污染。
11月3日,記者和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再次趕到現場看到,該公司已新建了一個污水沉淀池,同時加高加固了原有沉淀池和罐車沖洗池,并對其進行了徹底清理,擴大了納污容量,雨污分流正在整改中。同時對臨時露天堆放原材料區實行了全覆蓋,加大了灑水車工作面,對自動噴淋系統加壓,大幅改善了揚塵污染。該公司檢修部工作人員向國華表示,公司已安排專人巡視污水沉淀池,健全了環保巡視制度,將加強管理,落實環保舉措,消除環境污染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