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天津市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的管理,保證混凝土質量,滿足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保護環境的要求,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合規和綠色環保,天津市混凝土行業協會規程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際生產經驗,參考有關國家標準和規范,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編制了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管理規程(以下簡稱規程)。
該規程由天津市混凝土行業協會負責管理,天津市天譽商品混凝土預拌有限公司、天津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天材偉業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據悉,規程主編單位由天津市天譽商品混凝土預拌有限公司、天津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材偉業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組成。參編單位由中鐵十八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恒均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天津市21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天津大學、天津市地下鐵道集團有限公司組成。主要審查人員由王芹、安學義、苑克江、解鵬麗、王欣、劉亞柱、沈平邦等專家組成員組成。
該規程適用于天津市混凝土行業協會內的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的管理與評價。預拌混凝土企業應配備相應的環保設備、設施,滿足綠色生產的要求。預拌混凝土生產過程中,不得向廠界外及市政管網中直接排放生產廢水和廢棄混凝土。預拌混凝土企業應具備監測噪聲和生產性粉塵的能力。預拌混凝土企業應通過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規程對廠址選擇和廠區提出了要求,預拌混凝土企業廠址應符合天津市關于混凝土生產用地規劃、建設和環境保護的要求,企業廠址宜遠離水源保護地、居民聚集區和水、氣、聲等環境敏感區域。預拌混凝土企業廠址宜滿足生產中合理利用地方資源和方便生產供應的要求。廠區要求整體規劃面積不宜小于20000平方米,應配備至少兩條設計生產能力每小時180立方米及以上的混凝土生產線。廠區所屬范圍應設置通透式或圍墻隔離,高度應≥2米,不允許開放式建設。廠區內的生產區、辦公區和生活區宜分區布置,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或阻止生產區對辦公區和生活區噪聲、粉塵的影響。
規程還對設備設施的選用、設備設施在生產、廢棄物處理、監控過程中所產生的噪聲、能耗和排放等相關標準提出了要求。對原材料提出了應符合國家、行業和天津市現行標準規范的相關規定,未經過檢測的原材料不得用于混凝土生產。
此外,規程還發布了綠色生產評價,混凝土企業綠色生產評價體系由廠區要求、設備設施、控制要求、監測控制和控制技術五類指標組成。評價分為控制項和一般項,綠色生產評價采用積分制累計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