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自治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避免冬春季重點工業行業生產排放加重大氣污染,持續推進全區空氣質量改善,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錯峰生產的通知》《自治區2019-2020年冬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寧夏自治區工信廳對全區重點工業行業2019-2020年冬春季錯峰生產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其中,水泥行業全部參與錯峰生產。
截至目前,全區水泥企業均按照要求制定了錯峰生產方案,24條水泥熟料生產線中,20條利用石灰石生產水泥熟料的生產線均按照規定時限進行錯峰,4條利用電石渣生產水泥熟料的生產線在不影響上游生產的情況下確定了靈活的錯峰時間。錯峰生產的有序實施在減少污染排放的同時也為行業調整結構、實現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基礎。
日前,寧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和生態環境廳聯合發布了《2019-2020年冬春季部分重點工業行業開展錯峰生產的通知》,其中針對水泥行業要求了四點內容:
全區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含電石渣水泥和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產線)。
承擔居民供暖、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危廢生產線不能在冬春季錯峰生產期間停窯的,由該企業提出在供暖結束和協同處置完成后的停窯時間安排的承諾,經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審核確認,在夏秋季安排錯峰生產。
水泥粉磨站原則上不參與錯峰生產,但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根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實施錯峰生產。
為了更好地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打贏藍天保衛戰,支持行業協會牽頭組織企業開展夏秋季錯峰生產。
錯峰生產時間:2019年12月1日——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