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延安市混凝土企業壟斷協議案行政處罰決定書,陜西省市場監管局于2018年9月對延安市部分混凝土企業涉嫌壟斷協議行為立案調查,于2019年8月9日對10家涉案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現予公告。
據了解,2018年7月原陜西省工商局接到企業舉報稱,延安市區10家商砼(預拌混凝土)經營企業聯合漲價涉嫌壟斷。原省工商局隨即聯合原延安市工商局對舉報開展核查,發現情況基本屬實后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申請立案,同年9月總局批復立案,2019年機構改革后本案移交至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查,2018年7月10日,10家混凝土企業以砂石、水泥等原材料價格上漲為由,在延安市一家酒店商議聯合上調混凝土銷售價格。經商議決定不同標號的混凝土每立方米價格均上調60元(如C15標號從365元/立方米上調至425元/立方米),并制作此次統一漲價的聯合聲明(《關于調整混凝土價格的聯合聲明》)。
隨后,10家混凝土企業陸續在聯合聲明上蓋章,并將聯合聲明和統一漲價情況告知各自下游建筑企業用戶,對部分不接受漲價的用戶停止供貨。
此后,10家企業根據此次聯合聲明上調了混凝土價格30元/立方米—-60元/立方米不等。截至執法機關于2018年8月啟動調查,混凝土企業陸續停止聯合漲價行為,實施壟斷協議時間約為1個月。
此舉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三條規定,禁止屬于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并實施“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壟斷協議。今年8月9日,陜西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10家涉案當事人處以2017年度銷售額1%的罰款,合計492.29萬元。
聯合漲價行為持續一月,部分不接受漲價的用戶被停供
根據陜西市場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書披露,2018年7月10日,延安市寶塔區10家混凝土企業在延安市的一家酒店商議聯合上調混凝土價格,并制作了統一漲價的聯合聲明。
記者注意到,10家混凝土企業依據聲明上調的混凝土價格不一,延安城投東昊實業公司等4家漲價最多,每立方米混凝土價格上漲了60元,延安萬幫工貿公司漲了30元,其余5家則上調40元或45元。
關于調整混凝土價格的聯合聲明發布后,10家企業陸續與各自下游建筑企業用戶簽訂補充協議并執行新的價格,對部分不接受漲價的用戶停止供貨。
據執法部門介紹,本案的地域市場為延安市寶塔區,混凝土加工完成后一定時間會凝結,為保證在凝結前正常使用,一般運輸半徑為40公里或4小時,本案涉及混凝土企業和下游用戶主要集中在延安市寶塔區,其他地區的混凝土企業和下游用戶難以對其形成供給和需求替代。
2018年8月,原陜西省工商局接到企業舉報后啟動調查,上述混凝土企業陸續停止聯合漲價行為,實施壟斷協議時間約為1個月。鑒于調查期間,當事人積極配合、主動停止違法行為,且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短,對市場競爭損害程度較輕,十家涉案企業被處以2017年度銷售額1%的罰款。
10家混凝土企業漲價及被罰情況。
其中有4家企業被罰超過50萬,延安城投東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領到本案的最高罰單,約97.78萬元,最少的是延安眾昌工貿有限公司,被罰約2.19萬元。
市場監管總局今年已披露三起建材領域的反壟斷執法案件
記者查閱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官網發現,這是今年披露的第三起建材領域的行政處罰案件。
今年5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對衢州市8家混凝土企業實施壟斷協議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在這起案件中,8家當事企業為達到市場限制競爭為目的,于2018年以《行業自律公約》形式達成并實施了壟斷協議,劃分了衢州市區預拌混凝土市場份額、限制預拌混凝土生產數量及銷售數量,從而獲取了對衢州市區預拌混凝土市場的絕對控制權利,排除和限制了正常的市場競爭。最終,涉案混凝土企業也被處以上一年度銷售額1%的罰款。
市場監管總局今年發布的另一起建材領域行業反壟斷案,是上周(8月21日)披露的重慶市燒結磚生產經營行業壟斷協議案。9家涉案的重慶云陽縣建材公司實施聯合經營4年多,對其生產銷售的商品實行統一固定價格,限制產品生產與銷售市場,被指嚴重擾亂云陽縣縣城燒結磚銷售市場秩序,最終合計被罰近387萬元。
不難發現,建材行業是國內反壟斷執法部門關注的領域。記者注意到,8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局長吳振國在專題新聞發布會上提到,反壟斷執法機構將維護消費者利益作為反壟斷執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大力推進包括原料藥、汽車、乳粉、建材、日用消費品等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