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15日公告稱,擬以2200萬元收購賈劍華與莊婧合計持有的博樂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20%股權,收購完成后,公司持有博樂上峰90%股權。
根據協議,轉讓方和受讓方同意參照2015年協議轉讓價格為基礎適當溢價,經雙方協商確定,本次由轉讓方向受讓方轉讓的20%的博樂上峰股權總計作價2200萬元:其中,應向賈劍華支付1760萬元,向莊婧支付440萬元。
據悉,博樂上峰成立于2010 年7月16日,經營范圍包括水泥、水泥熟料制造;水泥、水泥熟料銷售。公告顯示,協議生效之日,轉讓方即退出公司的經營管理。轉讓方應促使其提名的公司的董事、監事以及其他管理人員向公司遞交辭職信,辭去其在公司擔任的董事、監事以及其他管理人員職務。
上峰水泥表示,本次公司收購博樂上峰少數股東權益后,公司將進一步加強對博樂上峰的管理和控制,提升公司對其的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整體發展戰略規劃。本次股權收購不會導致公司合并報表范圍發生變化,本次股權收購款由公司自有資金支付,不會對公司經營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