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記者從臨沂市住建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冬期施工質量安全管理,確保今冬明春工程施工質量,遏制各類施工安全事故,臨沂市下發加強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根據通知,低溫時將禁止混凝土作業。
據介紹,《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規定,當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5日穩定低于5℃,即進入冬期施工。根據要求,各參建單位要切實提高對冬期施工的重視程度,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全面落實質量責任終身制,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冬期施工規章制度。施工單位嚴格控制冬季砌筑工程質量,制定防凍保護措施,施工時砂漿溫度不應低于5℃,不具備保護條件的工程,一律不準施工。節能工程、屋面防水、外墻裝飾及飾面、室內外抹灰、地面磚、涂料等濕作業不宜冬期施工。
同時,工地應密切關注氣象變化趨勢,指定專人負責搜集、整理氣象資料,并根據實際施工情況及時調整工程施工組織計劃,以提前應對暴風雪、霜凍等惡劣天氣,堅決杜絕因氣溫驟降引發工程質量問題。避開低溫時段澆注混凝土,原則上連續5日室外日平均氣溫達到5度以下時,不得進行混凝土作業。
另外,臨沂市要求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各縣區要組織開展一次專項檢查,發現相關責任主體貫徹落實不到位、項目存在較多質量安全隱患的,要責令立即停工,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不按要求落實措施、現場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隱患整改不到位、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的項目要采取無限期停工、列入黑名單等措施,同時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嚴肅查處,并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