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市區建筑垃圾和商砼運輸車輛管理,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提高大氣污染防治水平,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臨沂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臨沂市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臨沂市建成區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管理規定》等規定,結合臨沂市實際情況,近日,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了市區建筑垃圾和商砼運輸車輛整治攻堅方案的通知。
記者注意到,此次市區建筑垃圾和商砼運輸車輛整治攻堅方案整治范圍為市區所有建筑垃圾(裝飾裝修垃圾)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商砼站和商砼運輸車輛。積極淘汰國Ⅲ、國Ⅳ排放標準運輸車輛,現有國Ⅴ排放標準車輛逐步更新為國Ⅵ排放標準車輛,建立市區建筑垃圾和商砼運輸車輛智能化監管平臺,實現建筑垃圾裝卸和商砼運輸“點對點”全過程監管、全密閉化運輸,建立源頭管控、監管有力、處罰嚴格、規范有序的建筑垃圾和商砼運輸車輛管理長效機制。
據悉,為了加快整治力度,市城市管理局會同市財政局制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拋撒污染等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并組織實施。市、區兩級城市管理部門設立專門的舉報電話,安排專人接收、辦理市民舉報,反饋處理結果,并及時兌現獎勵。
方案要求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認真落實建筑垃圾治理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轄區內所有建設(拆遷)工地、建筑垃圾消納場、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停車場、商砼站的日常管理,組織安裝視頻監控、前端信息化監管等設備,落實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防塵降塵等措施,并將信息接入市區建筑垃圾和商砼運輸車輛智能化監管平臺。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從嚴查處建筑垃圾(裝飾裝修垃圾)、商砼運輸違法行為,查處情況及時在市區建筑垃圾和商砼運輸車輛智能化監管平臺上發布。
同時,將定期開展集中整治和聯合執法行動,由市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專班組織,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建立常態化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集中整治、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采取集中整治和聯合執法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嚴厲打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違法行為。原則上,每月至少組織兩次聯合執法檢查,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大型集中整治活動,特殊情況下可適當增加次數。對發現的建筑垃圾(裝飾裝修垃圾)和商砼運輸車輛違法行為,依法從嚴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