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我國建筑業一直是勞動密集型行業,以現場澆筑為主的傳統建造方式與建筑產業現代化的有關要求差距較大。進入“十二五”以后,特別是近年來,我國人口紅利逐漸消失,建筑業“用工荒”問題日益嚴峻,加之“四節一環保”的可持續發展要求也向建筑業施以重壓,這些變化都在倒逼國內傳統建筑業尋求轉型發展之路。裝配式建筑作為建筑產業現代化的重要形式,成為國內建筑業轉型的重要突破口。
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政策、市場環境分析
所謂裝配式建筑,是指用預制的構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筑。
按照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要求,目前國家大力推廣的主要是裝配式鋼結構和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兩種建筑結構形式。
2016年9月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提出,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同時,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和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其他城市為重點推進區域。據此標準,省會城市以及部分三線城市均在重點推進區域內。2017年3月,住建部印發的《“十三五”裝配式建筑行動方案》明確指出,到2020年,全國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5%以上,其中重點推進地區達到20%以上。
隨著國家層面相關政策的不斷頒布,許多省市的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或指導意見也相繼出臺,越多越多的市場主體開始加入到裝配式建筑的建設大軍中。據資料顯示,“十二五”期間,全國有13個建筑(住宅)產業現代化綜合試點城市(包括兩個產業化園區),培育了57家裝配式建筑基地企業。試點城市和基地企業完成的裝配式建筑面積占全國總量的85%以上,促使裝配式建筑產業在設計水平、材料研發、施工技術等方面都取得重要進展。在市場和政府雙重推動下,預計國內裝配式建筑在“十三五”期間將正式破冰起航,迎來發展的高峰。
雖然目前國內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但畢竟正在舉全國之力推進,為整個產業的發展和市場的早日成熟創造了有利條件。
裝配式建筑產業典型發展模式分析
“裝配式建筑”歸根結底引領的是建筑業的變革,這也決定了目前國內的“國家住宅產業化基地”和裝配式建筑產業園區(基地)等多由建筑型企業主導,依托“大集團模式”,內部形成包括投資、設計、部品的研發制造、工程的施工等的完整產業化鏈條,具有強大的資源整合能力。國內領軍企業包括遠大住宅工業集團、黑龍江宇輝建筑集團、杭蕭鋼構、天津住宅集團、浙江精工鋼結構集團等。
除建筑施工企業以外,國內裝配式建筑引領型企業還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以萬科為代表)、大型建材企業(以北新集團為代表)、住宅裝飾企業(以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為代表)及研發設計型企業(以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民筑友科技集團為代表)等。以上企業集團以自身獨具優勢的核心技術或產品服務于國家裝配式建筑產業的發展。
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的發展壯大需要大型企業的引領和帶動。另外,雖然裝配式建筑產業的發展需要眾多產業的協調和配套,但“裝配式建筑”歸根結底引領的是建筑業的變革,因此具備投資、設計、部品的研發制造、工程的施工等完整產業配套能力的建筑施工類企業,對產業發展具有更強的引領帶動作用。
如何發展裝配式建筑產業
關于裝配式建筑的產業體系構建
為進一步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的技術發展和工程實踐,2015年住建部發布了“建筑產業現代化國家建筑標準設計體系”,該體系將現代建筑體系按照主體、內裝、外裝三部分進行構建。
建筑工業化的核心技術主要是主體結構技術,不研究解決主體結構技術體系,工業化就難以實現。主體結構產品主要包括:支撐結構的梁、柱及剪力墻;豎向圍護結構的墻體、門窗及幕墻等;橫向圍護結構的屋面系統、樓板等;其他建筑構件如樓梯、陽臺等。
但建筑工業化發展必須是協調配套的,除了考慮發展主體結構產品以外,必須在產業發展初期就考慮到與之配套的新型建材并進行規劃布局,打造建筑和建材業協調配套發展的建筑產業現代化體系。
關于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的路徑選擇
一般工業產業的發展都要依靠政府推動、市場拉動和龍頭帶動。裝配式建筑產業的發展雖然有其必然性,但因現階段還存在成本增加及政策、設計和施工技術支持不夠完善等問題,其推廣還有賴于政府推進和政策傾斜。同時,總結現有產業基地發展經驗可知,成長性好的同類產業基地一般都具備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的主導產業及綜合實力強大的龍頭帶動企業。由此可總結裝配式建筑產業的以下幾個發展路徑:第一,以政府性工程為主體做先期試點示范工程,累積相關實施經驗;以政府補貼、政策傾斜、“裝配式建筑”寫入土地出讓合同等方式培育先期市場,推動市場走向成熟;第二,市場需求結合地區發展條件打造優勢突出的特色產業鏈條,協調發展裝配式建筑配套產品(如裝配式墻體部品、水泥基相關部品、“數字化、裝配式”住宅裝飾等);第三,引入或培育具有資源整合能力的裝配式建筑領軍企業,以龍頭帶動效應引領本地產業發展。
目前全國各地的裝配式建筑產業剛步入起步階段,成功經驗還較少,各地出臺的政策或規劃多針對“裝配式建筑”,而非“裝配式建筑產業”,表現在更重視裝配式建筑基地和部品部件制造能力的建設,產業板塊構筑不完善,供實施的發展路線和抓手也不足,尚不能充分發揮裝配式建筑的建造優勢。在下一步的發展中,以裝配式建筑產業為主導的園區或基地應從產業規劃伊始就注重打造產業配套、特色突出、規范有序的完整產業體系,立足實際、站位高遠,探索適合本地的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