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意見》從深化建筑業簡政放權改革、激發建筑業企業發展活力、調整優化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提高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優化建筑市場環境等五大方面為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政策性支持。
《意見》稱,在深化建筑業簡政放權改革方面,要優化資質資格管理、加強誠信體系建設、規范招標投標工作,做到精簡優化建筑領域行政審批流程,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實行“一站式”網上申報審批,提高審批效率;建立健全行業守信激勵和“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懲戒機制。
在激發建筑業企業發展活力方面,要深化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大力減輕企業負擔,加快推進產權制度改革步伐,健全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機制,引進社會資本,允許管理、技術、資本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探索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有效途徑,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市場化的選人用人機制。
在調整優化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方面,做到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鼓勵和引導企業聯合重組,增強融資建設、工程總承包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先進管理技術和面向南亞東南亞的總承包企業。培育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的全過程工程咨詢示范企業。探索在民用建筑項目中推行建筑師負責制,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在提高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方面,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全面提高質量監管水平。
在優化建筑市場環境方面,推進建筑市場統一開放,打破市場準入壁壘,清理和取消各地各部門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對建筑業企業設置的不合理準入條件。嚴禁擅自設立或變相設立審批、備案事項。加強對取消和下放審批、備案事項的監管,確保取消、下放到位。清理規范建筑領域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切斷中介服務非法利益關聯。
此外,《意見》也強調要做好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