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是構建高層建筑的主流材料,其整體性好,有較強的耐火和耐久性,工程造價和維護費用低,因此商品混凝土生產經營企業得以快速發展,在其發展的同時若不規范生產,就會對環境帶來危害。
近日,記者接到群眾反映,河北省邢臺市寧晉縣鳳凰鎮王家場村S234省道旁的宇天商砼存在違法生產,隨意傾倒廢水、廢渣污染環境。
(宇天商砼門口)
9月23日,記者來到寧晉縣宇天商砼,并在企業門口看見大量的混凝土的廢渣、廢水,將S234省道旁的雨水溝至企業門口之間,足有兩三個籃球場大小的空地全部占滿。據了解,混凝土攪拌站的廢水、廢渣主要由清洗攪拌罐車、泵車所產生,含有水泥、粉煤灰、礦粉等,為強堿性廢水,對土壤及地下水資源都有嚴重的污染。而企業門前的輪胎清洗裝置,本是清洗罐車輪胎等部位的灰塵,但是記者在現場觀察多輛罐車經過時發現,其根本沒有任何反應,完全是形同虛設。
(混凝土廢水經過沉淀滲入地下后留下的廢渣)
宇天商砼位于s234省道旁來往車輛較多,亂排的混凝土廢水,時間長了以后滲入地下,留下的廢渣極易造成揚塵污染空氣,按照規定廢渣應該放在硬化過的地面,用防塵網覆蓋,以防止揚塵污染以及雨水天氣時,雨水沖刷后對土壤、地下水的再次污染。
在現場多次撥打電話,均顯示占線無法接通,9月26日,記者再次致電寧晉縣環保局,環保局工作人員稱:“將派人去查看,然后回復你們”。
宇天商砼在企業門口這么顯眼的地方違法排放廢水、廢渣污染環境,不知當地環保部門對企業的日常監管是如何進行的?宇天商砼是否有環評?如果有,環評又是如何通過的?期待寧晉縣環保局能給人民群眾一個滿意答復,切實履行職責,懲治違法企業,消除污染還當地百姓一個碧水藍天。
截至發稿前,記者未得到寧晉有關部門的任何回復,對此事件記者將繼續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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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私設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第三十五條規定,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第三十六條規定,禁止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防治城市揚塵技術規范
堆場的場坪和路面必須進行硬化處理并保持路面整潔。堆場周邊必須配備高于堆存物料的圍擋、防風抑塵網等設施,必須采取覆蓋、噴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露天裝卸物料必須采取灑水、噴淋等抑塵措施,必須配置車輛清洗專用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