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由江蘇省南京市委統戰部、南京市委宣傳部主辦,南京市工商聯、總商會承辦的“金陵工商講壇”第七講開講。江蘇南京市經信委有關處室負責人就南京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相關政策作了解讀。
按照南京市4月份出臺的《關于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今年南京市暫停和取消了多項企業收費。例如,今年起暫停征收防洪保安資金,取消網絡計量檢測費、糧油儲存品質鑒定檢驗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停止向水泥生產企業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此外,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所屬期去年至明年底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等。
對小微企業,南京市也落實了多項稅收優惠政策。例如,對個人一次性繳納非貨幣資產投資所得個人所得稅有困難的,可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個別納稅人按規定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需要給予臨時性減稅或免稅照顧的,江寧、浦口、六合、高淳、溧水五區由區政府批準,其他區由市政府批準,定期減征或免征房產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