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戰略部署,堅定不移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效緩解福建省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結構性矛盾和問題,提升供給質量和效率,圍繞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任務,明確2016-2018年工作重點,促進福建經濟社會發展再上新臺階,特制定《福建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方案(2016-2018年)》。
經過3年努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重要進展,供給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在去產能方面,到2018年,鋼鐵壓減粗鋼產能445萬噸,產能總量控制在3500萬噸/年左右;壓減煤炭產能480萬噸/年左右,產能總量控制在1900萬噸/年左右;推動船舶、水泥、造紙、石材、化肥、紡織等傳統行業一批低端低效產能轉型提升。
化解過剩產能,強化社會保障
1.嚴禁新增過剩產能。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嚴禁違規建設鋼鐵、煤炭、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對此類項目不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業務。加強重大項目規劃引導,鼓勵行業協會等第三方機構對主要行業的市場需求、產能等開展定期評估,提高決策的精準度和科學性,防止出現新的重復投資和過剩產能。
2.淘汰壓減過剩低效產能。對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不達標的違規產能,應在規定的時限內依法依規進行整改,對達標無望的項目及企業依法依規關停清退。對屬于國家和我省產業政策已明令淘汰的裝備、工藝和產品,實現應退盡退。加強去產能政策引導,鼓勵鋼鐵、煤炭等產能過剩行業主動壓減低效產能;完善差別電價等政策,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企業主動退出過剩產能行業;加大對以去產能為目標的技改及兼并重組項目的支持力度,推動低效產能企業轉產轉型。
3.分類處置“僵尸企業”。嚴格認定和精準識別“僵尸企業”,按照“企業主體、政府推動、市場引導、依法處置”的原則,采取資產重組、產權轉讓、關閉破產、清算注銷等方式進行分類處置。對解困有望的企業,通過支持加大技改等幫助其走出困境。鼓勵優勢骨干企業對無力自我轉型提升的“僵尸企業”實施兼并重組。
4.推動企業兼并重組。發揮兼并重組在幫助困難企業脫困、低效產能退出、先進產能擴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強產業政策引導,支持傳統產業、重點行業企業圍繞提高產業集中度、延伸產業鏈開展兼并重組,整合品牌資源和創新資源,提升競爭力。簡化兼并重組過程的行政審批和辦事程序,落實相關優惠政策。
5.加強產能對外合作。支持企業開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產能合作,參與沿線國家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及境外經貿合作園區建設。鼓勵金融機構以多種方式對企業開展國際產能合作予以支持。引導企業省內梯度轉移,支持優勢產能向對口幫扶地區轉移。
6.妥善做好企業職工安置。嚴格遵循“保人不保企”的原則,把人員安置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企一策”指導督促企業細化落實職工安置方案和風險處置預案。依法處理勞動關系矛盾,穩妥接續社會保險,加大就業培訓與援助力度,通過企業轉崗、內部退養、再就業、自主創業、社會救助等方式妥善分流安置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