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
文件魯經信原[2016]281號
關于化解過剩產能提升大氣質量
實施水泥行業夏季錯峰生產的通知
各市經信委、環保局:
水泥行業是高耗能、高排放且產能過剩行業。水泥熟料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氮氧化物,是產生細顆粒物和臭氧的前提物,進入夏季以來氣溫升高,全省空氣中臭氧濃度有明顯升高趨勢,成為影響空氣質量不達標的主要原因之一。夏季水泥市場需求季節性萎縮,生產耗能顯著增加,對空氣質量影響明顯加大。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4號)和省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2013-2020年大氣污染物防治規劃二期行動計劃(2016-2017年)的通知》(魯政字(2016)111號),主動化解過剩產能,提升空氣質量,促進節能減排,根據我省水泥行業企業需求和行業發展實際,經協商決定,按照“政府倡導、協會組織、企業參與“的原則,在全省水泥行業實行夏季錯峰生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次錯峰生產由省建材協會具體組織,協調相關企業加強自律,自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簽訂《水泥企業夏季停窯減排自律公約》,并督促執行。由省新型干法水泥企業聯盟按照市場化原則組織協調各企業間水泥熟料資源調配,保障市場供給、維護市場秩序、滿足市場需求。
二、夏季錯峰生產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自2016年6月20日至7月10日,第二階段自2016年9月1日至9月20日,分別主動停窯20天。因特殊原因需變更錯峰時間的企業,必須將變更理由和變更變更時間形成書面申請,于2016年6月20日前報所在市經信、環保部門及省建材協會,省建材協會根據全省情況,協調安排錯峰時間,并報省經信委、環保廳備案。相關企業要嚴格按照時間安排進行錯峰生產,不得自行減少錯峰天數或變更錯峰計劃。
三、夏季停窯減排期間,相關企業要做好水泥窯檢修、技術改造、環保設施維護和檢修、職工培訓等工作,并保障職工工資待遇和復產后廢氣污染穩定達標排放。各水泥企業要加強物料儲存現場管理,防止雨季露天存儲造成質量損失和揚塵二次污染。
各市經信委、環保局要密切配合,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大輿論宣傳和引導,營造有利于開展水泥錯峰生產的良好氛圍。同時,要加強執法檢查,對違約的企業進行約談或曝光,保障本地區水泥錯峰生產工作順利開展。
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山東環境保護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