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打違、拆舊的深入開展,海南省建筑垃圾產生量不斷增加,可處理率卻很低。在去年產生的3000萬噸建筑垃圾中,得到簡易處理的僅為600萬噸……在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期間,海南人大常委會調研組發布的一份《關于海南省建筑垃圾處理情況的調研報告》備受關注。
調研組認為,當前海南省建筑垃圾處理主要存在“處理方式簡單、管理不規范、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大部分建筑垃圾被隨意傾倒或被遺棄在工地上,甚至有些地方已經拆了幾年了,建筑垃圾還“原封不動”的留守在工地上。
報告指出,據不完全統計,2011至2014年,海南全省產生的5000萬噸建筑垃圾中,完成集中堆放或填埋簡易處理的約為2000萬噸,處理率不足一半。如果這些垃圾得不到及時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它們不僅會降低土壤質量,還會污染空氣和水體,給環保問題帶來考驗。
對處理建筑垃圾這項系統化工程來講,海南還存在職責不清、監管不到位等問題。調研發現,目前除海口、三亞成立了建筑垃圾處理的綜合執法機構外,其他市縣建筑垃圾的管理和處罰職能相對分離,城市中亂堆亂放建筑垃圾、運輸車隨意丟棄建筑垃圾的現象嚴重。
針對發現的問題,海南省人大調研組認為破解建筑垃圾難題,關鍵在于“變廢為寶”,實現建筑垃圾的再利用。海南人大建議省政府明確建筑垃圾處理工作分工,在扶持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發展的同時,推動建設建筑垃圾綜合處理廠。此外,還要加強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推廣應用,使其在城市道路、河道、公園等市政工程建設中得到優先使用,同時要加強對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宣傳力度,讓社會公眾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