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聯合發布了《關于2015-2016年采暖期全區水泥企業全面試行錯峰生產的通知》(寧經信原材料發[2015]287號),要求寧夏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從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3月15日期間試行錯峰生產,停止熟料煅燒。文件全文如下:
關于2015-2016年采暖期全區水泥企業全面試行錯峰生產的通知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環境保護局,各水泥企業:
為緩解水泥產能嚴重過剩矛盾,促進水泥行業節能降耗,提質增效,同時緩解冬季采暖期水泥窯爐煅燒和采暖鍋爐排放疊加造成的大氣污染,減輕環境負荷,根據《國務院關于引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 環境保護部關于在北方采暖地區全面試行水泥錯峰生產的 通知》(工信部聯原函)[2015]52號)等精神,決定我區在2015-2016年采暖期全面試行水泥錯峰生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從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3月15日期間試行錯峰生產,停止熟料煅燒。
二、嚴格執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各水泥企業要嚴格執行新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排放標準》(GB4915-2013),利用冬季錯峰生產加快水泥熟料生產線技術改造,確保達標排放。
三、加強熟料儲存管理。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或水泥粉磨站要嚴格執行《水泥企業產品質量管理規程》和《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有關熟料儲存要求,防止熟料露天儲存造成質量損失和二次污染。
四、安排好錯峰期間企業生產和職工生活。粗佛鞥生產期間,企業要做好水泥窯檢修、技術改造、職工培訓等工作。
五、發揮好行業協會作用。支持由寧夏水泥協會牽頭制定必要的行規行約,協調相關企業加強自律,簽訂《水泥企業錯峰生產自律公約》。自覺執行錯峰生產有關約定,以實際行動支持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六、加大輿論宣傳和監督。大力宣傳錯峰生產對改善大氣質量、節能減排、化解水泥行業產能過剩矛盾和提質增效的現實意義、典型經驗,增強企業責任感、榮譽感和參與意識,營造有利于開展水泥錯峰生產的良好輿論氛圍。對不守信違約企業由有關方面進行約談或曝光。
各市工信局、環保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做好錯峰是停窯、熟料儲存、技術改造及運行管理的監督檢查,并對違規企業進行查處。